兩場大火 燃起工廈安全隱患的關注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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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場大火,燃起人們對工廈安全隱患的關注,希望當局不要辜負市民的期望,真正做到急民所急,不要等到有第三場、第四場大火……
方蘅
兩場大火,燃起工廈安全隱患的關注。(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繼焚燒了108小時的牛頭角迷你倉火災後,7月7日長沙灣又有工廈發生火災,燃燒了9小時才撲滅,事件令人再度關注工廈的防火安全。

舊式工廈用途多變 防火標準未能配合

今次發生火警的的長沙灣昌發工廈 8 樓,該處並非迷你倉,但用木板作間隔,消防員要在濃煙中爆破,難度不小。與此同時,該工廈與牛頭角迷你倉火災的工廈一樣,是沒有自動灑水系統的舊式工廈,工廈內也有劏房和迷你倉,存在安全隱患。

工廈內也有劏房和迷你倉,存在安全隱患。(資料圖片)

上世紀八十年代後,香港工業逐漸北移,工廈空置日多,遂改變用途。鑑於香港住宅供應緊張,租金昂貴,有人於是將工廈改作劏房,供低收入階層居住,這本不合法。一般這類劏房外表如工廠,內裏實是住宅,以逃過監察。居民煮食、作息都在其內,可是防火設施卻不符合住宅標準,一旦發生意外,生命財產都蒙受極大威脅。

另一方面,由於香港居住面積狹小,也興起在工廈迷你倉以低廉租金儲存用品的風氣,出現了所謂迷你倉。這些迷你倉地盡其用,間隔密集,通道狹小,布局仿似迷宮,逃生路徑過長,消防喉轆也不足夠,遇上火警,消防員難於救援,這就造成牛頭角迷你倉焚燒108小時,且有兩位消防員殉職的慘劇。

其實,工廈劏房和迷你倉的安全問題,早有人注意並提出,可是卻沒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治。至近日發生慘劇,才在輿論壓力下,顯得較為積極。這始終令人慨嘆本港防患意識不足。中醫有所謂「治未病」,防患於未然,但在香港,總是病重了才想辦法。

亡羊補牢 做好監管

當然,亡羊補牢總好過什麼都不做。近日,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及地政總署人員已與迷你倉業界代表會面。由6月28日至今,當局亦已巡查全港約90個迷你倉,這些舉措都是值得肯定的。只望這一切不是「走過場」,而是要有確切的跟進措施,徹底監察。地政總署指,如發現迷你倉違契改建,必督促相關人士予以糾正,否則將會釘契。屋宇署亦表示,會就逃生路徑過窄過長等問題,要求業主糾正違返建築物條例的間隔。這些都是具針對性的舉措,希望有關方面嚴格執行。業界亦宜合作,因事關人命財產,不應輕忽。

由6月28日至今,當局亦已巡查全港約90個迷你倉,只望這一切不是「走過場」。(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劏房方面也要予以監察。據悉,現時有逾萬人居住於工廈劏房,長沙灣工廈內救出的兄妹,即懷疑為劏房住客。今次大難不死,固然十分幸運,但亦令人捏一把汗。

由於劏房是非法的,較為隱蔽,規管亦較難。據稱,屋宇署要先證明單位是用作非法用途,才能拿到手令,進入單位檢查有沒有非法改建。對此,當局實需要檢視有關求,這樣才能做到有效的監察。謝偉銓議員建議簡化手令要求,只要一定級數的官員到現場視察過,並有合理懷疑,就發手令入單位調查。他又建議,政府直接收回實際用途與地契相牴觸的單位,以收阻嚇作用,這是值得參考的辦法。

長遠來說,當局的確需要全面檢討現行工廈防火設施,切實立例規管,並且嚴格執行。兩場大火,燃起人們對工廈安全隱患的關注,希望當局不要辜負市民的期望,真正做到急民所急,不要等到有第三場、第四場大火。現時就坐言起行,全力做好監管工作。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