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合則力強:給任建峰的三個小建議

撰文:李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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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寫法律界的文章,得到行家任建峰回應,是好事一樁,高興有人看我的文章,而且於法律界,多些聲音,總是好事。
如我文章所說,要新舊交替,從束縛到自由,便要多些聲音;
另一方面,某些態度和角度卻成為常態,雖於政治矛盾中能顯得強勢,但在長遠的政治發展中,始終「多元」比「單一」好,前者更能調節平衡、容許新事物的產生,這絕對是我心底的話。

【李偉民:香港法律界的政治發展史】
【任建峰:回應李偉民——香港法律界是泛民票倉的原因】

(原圖:路透社)

其實,我也有看任律師的文章,他寫過:

他們(學生領袖)主張的是一個更喜於內鬥、更封閉、更排外、更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反烏托邦」,情況有點像小說《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

故此,在任何時候,強勢也容易成為「一言堂」,容易過了火位。任律師如成為法律界的KOL,絕對要牢記這點,才會贏得行家真正的敬重。

媒體像食物銀行,有人存貨,有人提貨,是一件美事,但有三件事情,想和任律師分享:

 第一,待人待己,要以同一標準 

除了是嚴格的調研文章(其實調研文章也會偏差),散文或隨筆,都是從作者的個人觀察或體驗,寫出的觀點和角度,都是主觀的。如我的文章有可能「以偏概全」,則任律師下筆,更要明白他也是犯相同的錯誤(例如英國律師因為有宗主國國民的地位而在香港執業,和後來港英政府末期引入,另外一套把香港法律界中門大開的「海外律師法」,不應混為一談;也許他仍年青,不知道當時的詳細背景)。

故此有一故事:

甲對乙說:「不可以給小孩子吃糖。」
過了一會兒,甲把糖果送給小孩吃,乙問:「為什麼?」
甲說:「因為我的是朱古力,你的是波板糖!」

在執寫隨筆時,每篇文章的這個邏輯糖分,其實是一樣的,跑不掉的,任律師的回應,也包含這種糖分。

 第二,談及前輩,不得太無禮 

除非有個人目的,文章不宜給讀者有任何個人崇拜的感覺。我文章中提及某行家是「四料議員」,只是事實,任律師卻不必要地扯去稱讚另外一些行家。任何評論文章,不慍不火,惜墨如金,才是最高境界。

當年我們法律界,律師之間的文字來往,不像今天血拼得光怪陸離,傳媒前輩李我說「話到口中留幾句」,便是這個餘韻。故此,「dislikes」要嚴謹,但是,熱情地去對一些人「likes」,除非是「粉絲」,否則更要避忌。我常常看任律師的文章,見到他的文章的最後,總寫明和他的事務所劃清責任界線,這便是很好的領會,證明任律師也明白什麼是「避忌」。

任何文章,提及別人,凡有指名道姓的,不得太熱情或太無禮,這是執筆人的修為和品格,贏了一時的過癮,卻輸了別人長遠對你的尊重,這才是失策,特別是在法律界。這不是因為我是senior,因為我也junior過,而任律師他朝也會senior,我們行業其中的一個優良傳統便是對senior有尊重,這才顯得律師除了法律以外,是有文化的,這也是為何從前,外間非常尊重律師。任律師在文內提及某位他不喜歡的前輩,突然用「咳一聲」,是很不禮貌的。

 第三,切忌自說自話 

回應文章,切忌為原作者作出「假設」,然後從這些假設,替自己劃個位置,再把自己扯到「十萬九千里外」的一些題目,釋懷自論。這樣的處理手法,不公平也不公允,別人會覺得回應者其實別有用心,想移形換影,把別人的文章變了自己的「兵器」,拿來打game「升呢」。情況如甲走進乙的家裏,原本說是喝杯茶,卻在別人的客廳耍功夫一樣。屋主年紀大,還有心臟病,會被嚇至旋乾轉坤。

共同努力 才能創出更廣闊天空

(黃偉民攝)

回應任律師,絕對沒有把自己「襯衣上的汙泥」擦掉的意思,只是難得遇到有心人,我也盡心分享,使任律師將來的文章更有大量,更進步,更多人給你likes。寫評論散文,不是為了取勝,在百城百面、百客百貨的年代,文字已不可「服眾」;別人信服的,是文字背後的道德力量,而道德力量是沒有刀鋒的,有的只是光芒。故此,任律師下筆時,要記得,文章在亂世中,也許論點已不重要,最重要是別人對你筆耕背後的量度和心機,是喜是惡?有多大的尊重和心悅誠服?

我在法律界數十年,看到本地律師的現況,非常心痛。當然,未來法律界的好與壞,對於我們這些上年紀的律師,也是有心無力;但是對於仍在業界的萬多位行家,特別是年輕的律師,如何在「煩惱水」中爭取本地律師自強、自主、自重,卻是非常重要的挑戰。

活在「I」而不是「We」年代的今天,法律界上下左右的朋友,要求同存異,「同」的本地律師明天會更好,不會給海外及內地律師佔領(如本地銀行業的光景),「異」的是尊重不同律師對民主追求的步伐不一致,對事物有不同的想法;只有這樣,在和氣共融互讓的氣氛下(雖然,今天我對目前的狀況也不勝唏噓,也希望改變一些事情,使律師回復昔日的地位),才不致在矛盾或利益下,大家變得只顧伶牙俐齒,導致「贏了場交,輸了個家」。何不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創出更大的中庸天空?

不過,在「唯物」而不是「唯心」的今天,大家聽到什麼齊心合力,一心一德,和Michael Sandel的書《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所說的「communitarianism」(社群理念),恐怕都望風而逃。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