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與李偉民律師分享 法律界如何獲得一點尊重

撰文:任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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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對法律界的尊重,並不建基於業界內誰對誰說話客不客氣,又或者法律界人士平時的談吐有那麼客氣…其實是在於我們被視為法治、司法獨立的把關者,而我們的工作或言行亦是情理兼備,不靠加糖分「過骨」。
任建峰
(Getty Images)

李偉民律師:

萬分感謝您拿出時間與小弟以文會友。作為一名只有超過十年執業經驗的後輩,能夠得到像李律師般的老行尊教誨,實在是小弟的榮幸。論文采,小弟實在甘拜下風,我在學校學中文只是學到小學四年級程度,都還斗膽到處投中文稿獻醜,實屬不才。論性格,小弟天生簡單率直,用來「度橋」的腦細胞都在日常工作上為客戶用盡了。所以在工作以外,我不懂得轉彎抹角、遑論去為了爭取多些 Like 而迎合讀者。如果小弟在文字上有什麼不足之處,請您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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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寫這封公開信,並不是有意冒犯或與您開罵戰,這亦是我在近日為我倆對業界的不同見解會寫的最後一篇文字。我留意到,在您向我教誨的文章中,那三點其實都是圍繞着業界如何能做到尊重。這是一個十分值得探討的問題:

業界如何獲尊重 在於守護法治 情理兼備

1. 社會對法律界的尊重,並不建基於業界內誰對誰說話客不客氣,又或者法律界人士平時的談吐有那麼客氣。如果真的是在意於這些,社會可能在聽到有前律師會會長當眾要求一位女性脫衣服時,就已經對法律界失去信心。所以,社會對我們的尊重,其實是在於我們被視為法治、司法獨立的把關者,而我們的工作或言行亦是情理兼備,不靠加糖分「過骨」。

小弟就是秉承着我們的專業和對您的尊重,詳細(甚至有點冗長、沉悶地)回應您在此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不但小心重複您的具體論述,仔細又不敢愈說愈遠(譬如說,與您形容的局勢沒有直接關係的美資律師行在港開發的歷史,我都不具體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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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章內描述我入行前的業界情況,都是根據客觀事實,及多年來在國際大行圈子內,聆聽年資不會比李律師您淺的老行尊,憶述他們在八十年代的「開荒牛」事蹟。(Getty Images)

2. 至於我在文章內描述我入行前的業界情況,如大部分英資律師行是幾時在香港開辦公室,都是根據客觀事實,及多年來在國際大行圈子內,聆聽年資不會比李律師您淺的老行尊,憶述他們在八十年代的「開荒牛」事蹟。有些我不肯定的東西,例如您說港英政府把市場開放給國際行是政治任務,我都有說明我不敢說您的論述是錯的。不過,或許小弟表達能力低,又或者是我的回應還未夠詳細,所以當您給我教誨時,就只能概括地作出一些不具體的指控,我亦就此向您致歉。

尊重除靠年資 也不能甘為極權喉舌

3. 最後,我絕對同意您所指行家間應該盡量互相尊重、和而不同。我正是帶着這份尊重與您以事論事,而多年來我都與不少在世界觀上與小弟南轅北轍的老行尊(包括多於一位律師會會長或理事會成員)保持良好、互相尊重的關係。不過,尊重不是靠年資賺回來的,同時亦是雙向的。無論是年資有多深也好,如果法律界人士以政治凌駕法律、扭曲一國兩制、不論對錯地甘願淪為極權喉舌,這對於注重法治、憲制、專業獨立的法律界主流來說,是難以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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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界人士以政治凌駕法律、扭曲一國兩制、不論對錯地甘願淪為極權喉舌,這對於注重法治、憲制、專業獨立的法律界主流來說,是難以尊重的。圖為法律界人士為抗議國務院發表的《一國兩制白皮書》部分內容而發起黑衣靜默遊行。(Getty Images)

威逼年資淺律師 反影響外界對專業尊重

還有,如果資深律師在不同層面上不尊重行家的智慧,例如動不動就說他們被某政黨操控,又或者威逼利誘年資較淺的下屬放棄他們的自主,例如在不同業界大會上要求下屬交出授權票去支持「老闆」想支持的東西,這根本就是不尊重業界、理應予以譴責的行為。如果純粹因為一位行家是「 senior 」就要夾硬「畀面」,社會人士看到反而不會覺得這是所謂「有文化」,而是沒有腰骨、斷送獨立判斷的舉動,反而會影響外界對法律專業的尊重。

再一次感謝您的教誨,小弟入世尚淺,以後還有很多東西要向您學習、與您交換意見。祝您生意興隆、生活愉快!

 

商祺

任建峰

執業律師

【作者註:以上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或團體。】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