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動物權益要保障 人貓健康同樣值得關注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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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貓之間不知前世結下甚麼孽障,兩度發生店舖貓傷人事件,惹人關注有關貓隻是否要坐「動物監」以及相關的動物權益問題。

兩宗事件中,受襲者對健康的警惕性都很高,都因擔心貓隻有狂犬病而要求漁護署跟進事件。筆者少時亦曾因不小心在店舖中踩到貓尾而被抓傷,當時也擔心會否感染病菌,但只知觀察個人狀況,並沒有想到對貓隻做些甚麼。貓被踩到尾巴而抓傷人無疑是自然反應,這並不是牠的過錯,而是傷者的大意,不過,為此而有所擔心也是正常的,要求漁護署跟進則是相當主動,有心積極解決問題,當中並不必然存在報復成分。

事件發生後,漁護署採取的行動都是要求店主交出貓隻作隔離觀察,也就是所謂「坐動物監」。不少愛貓者都認為,不應把貓隻抓去坐「動物監」,因為錯不在貓,牠們不應受罰。其實,「動物監」這種說法本身就有問題,漁護署要把貓帶走作隔離觀察,不是為了懲罰牠們,而是為了其他人類以及兩隻貓的安全健康着想。就像患了傳染病的人要隔離治療,難道也叫做「坐監」嗎?這裏要處理的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疾病監控的問題。事實上,其中一隻貓因為身體情況欠佳,留在私家獸醫診所接受治療,漁護署也沒有強制將牠帶走,而是准許牠在診所同時接受治療和隔離觀察,由此可見當局的着眼點並非在於懲罰,而是在於治療。

兩宗事件中,受襲者對健康的警惕性都很高,都因擔心貓隻有狂犬病而要求漁護署跟進事件。(資料圖片)

筆者想不明白的就是,貓隻被漁護署帶走作隔離觀察為甚麼是件這麼可怕的事,令愛貓者視作畏途?是否漁護署提供的環境欠佳、飲食惡劣?就此,漁護署應有所解釋,應向公眾披露動物隔離觀察期間所受的待遇。

原來,過往曾有咬傷人的狗隻,接受漁護署轄下香港動物管理中心的7日檢疫,期滿後,卻發現牠身上竟然帶有「牛蜱」。當然,這是罕有的事例,但有此先例,人們難免有個印象,就是接受隔離觀察要捱苦,甚至污名化之為「坐監」。

事實上,若動物離開主人,來到陌生環境接受隔離觀察,的確是一種不太愉快的轉變,或許會感到不適應。漁護署實應加倍呵護,善待這些動物,例如提供足夠的空間和衛生的環境給牠們居住,並有良好的膳食。這樣,隔離觀察對牠們來說就不是「坐動物監」,而可能是一次「旅行」,觀感可以完全不同,也令主人放心。始終,問題不是隔離觀察,而是觀察病房的衛生罷了。

如果漁護署提供合宜的環境,給予恰當的照顧,就看不出愛護動物的人為甚麼要指責有關的隔離觀察舉措。人們也不會將矛頭指向報案的傷者或漁護署,而是充分配合,好好解決問題。

從這件事看來,本港愛護動物的意識相當高。事件發生以來,廣受愛護動物的人士關注,甚至聯署要求不要讓有關貓隻「坐動物監」,輿論也有為貓隻抱不平的聲音。不過,人們也要注意,不要因為愛護動物,而忽略了其他諸如安全和健康的問題。動物權益固然要保障,健康同樣值得關注。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