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判囚.圖輯】由被起訴、審訊至入獄 前特首淪為階下囚

撰文:李澤彤 黃永俊 江智騫 羅君豪 林若勤 陳永武 梁鵬威 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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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被判入獄20個月,頓時淪為階下囚。高院法官陳慶偉今早(22日)判刑時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曾蔭權犯案時為香港的行政長官,是政府和特區之首,他的決策非常重要,尤其廣播發牌事宜影響社會各階層,曾蔭權在本案中違反誠信。
曾太曾鮑笑薇於丈夫遭判囚後在庭外形容「今日是很黑暗的日子」,坦言對法庭的裁決感失望和傷心,並決定上訴。而案中的第一控罪將於今年9月重審。
廉政公署於2015 年10月5日落案起訴曾蔭權,案件於當天下午隨即在東區法院提堂,為曾蔭權涉貪案展開序幕。案件由裁判法院轉介高等法院審理,需時一年零四個月。今年一月案件正式開審,前特首曾蔭權在保鑣護送下應訊。每次上庭他與妻子都寸步不離、手拖手進入和離開法院。
他在上周四等候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時,更對記者公開稱:「我係會信香港人,成日都信。」及至本周一,法官將曾蔭權還柙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判刑,前特首終由囚車押走。今天判刑後他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準備服刑。
攝影:李澤彤、黃永俊、江智騫、羅君豪、鄭子峰、林若勤、陳永武、梁鵬威
撰文: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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