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站不足 電動車政策牛步推動 只因政府誤信市場主導?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民間一直要求政府放寛申請燃油車換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寛免準則,但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本周三(12月12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依舊拒絕變更措施,堅持在2021年計劃完成後才檢討。另外,政府雖稱會繼續增加電動車充電站,但步伐太慢,更連最基本的充電裝置數目也不清楚,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政府有決心推動使用電動車。

一換一計劃未能挽回頹勢 政府須檢討

政府於今年財政預算案推出俗稱「一換一」的更換電動車計劃。由今年三月至十一月底,運輸署合共接獲274宗「一換一」計劃的申請,當中268宗獲批,數目遠比政府去年收緊購買電動車優惠政策前低,當中,稅額不能全免,加上三年擁車期太長,是阻礙換車的主要原因。

在「一換一」計劃下,合資格的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符合條件的舊私家車,可獲較高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為25萬元。不過,申請者要符合三項條件,包括舊車要在香港首次登記最少六年,車主是舊車車主至少連續三年,以及在換車前必須持有車牌至少20個月。

政府設立擁車期,原意是避免有人從外地或二手市場搜集舊車,再參與計劃圖利。此等顧慮有其道理,畢竟二手車的價格可以很低,政府需要修補避稅漏洞。但政府明知電動車推廣停滯,不能乾等計劃在2021年三月底完結後才檢討,更重要的是,燃油車銷量仍然上升,違背政府減排方向。

觀乎數據,若果縮短擁車期,例如由三年削至一年,合資格車輛即時增加約一半至最少27萬輛。此舉有望增加符合資格的車輛,從而增加電動車銷情,同時控制濫用稅務優惠的機會,連帶減慢燃油車增長。另外,政府應容許持愈老舊私家車的車主,在換電動車時可以獲得更多稅務寬免。

建充電器交由市場主導  政府低估進度

相信政府有另外一重擔憂,即是電動車充電站短缺,所以採取其他措施限制電動車增長。香港有二千餘個公共充電站,但不按人口分布,新界的密度比港九低;加上中速電站比例只及三成多,有四成充電器只達標準級別,車輛需時六至七小時才可完全充電,可謂費時失事。

這只能怪政府早年走錯步,依靠車主和私人企業處理充電按排,公共充電站(例如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停車場)只是輔助角色。黃錦星到現在才強調「積極考慮在政府停車場增設充電器」,只屬亡羊補牢。政府低估了私人領域的阻力,例如部分業主立案法團存有戒心,限制了設站的速度。就此,政府應主動聯絡私人物業,視察物業能否容納充電站及負荷額外電量,安裝過後也應密切監察用電狀況,務求令住戶安心。

連統計私人場所充電器也說不行 何談搶回主導權

與已落成大廈比較,新建築物建立充電器的問題理應少得多。誠然,政府在2011年修訂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有新建築物的私家車泊位,應有至少三成可以提供電動車的充電設施。政府又通過寬免住宅和商業樓面面積,利誘發展商設站,屋宇署曾經預計新樓悉數落成後,有至少四萬個車位可供充電。

問題是,屋宇署的估計有否成真?這四萬個車位是否有效運作?恐怕連政府也不知道答案。政府一月初回覆立法會議員另一質詢,竟透露沒有新建私人樓宇停車場充電設施和充電速度的數據,原因是政府原初制訂安裝充電設施的技術指引時,電動車技術仍在發展,充電裝置沒有主流標準,故沒有要求發展商安裝充電器及接駁電錶供電。

如此解釋實在令人摸不着頭腦,電動車充電技術日新月異,今天的充電裝置,可能兩三年後就會被淘汰,有發展商可能等待技術成熟才引入,但不會妨礙統計備私人停車場有多少投入運作的充電裝置。更何況,現時技術成熟,兩家電力公司及有電動車公司都在香港設立充電站,政府再沒有理由推搪統計私人充電器數字;有了數字,才可評估市面充電裝置是否足夠。

內地積極推進電動車使用,到2020年,要滿足500萬輛電動車充電需求。就此,內地政府在2015年訂立目標,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一座公共充電站。現時全國有逾六十萬個充電樁,單在北京就有11.5萬個,為17萬輛電動車充電。12月10日,內地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部及財政部,聯合發布《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加快落實目標。相比之下,不論是鼓勵市民更換電動車,還是增加公共及私人充電裝置,港府的進度緩慢,若不急起直追,恐怕會錯過未來幾年電動車發展和應用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