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著裙日日賞 性別偏見幾時休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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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體屬於你嗎?這個問題乍聽之下,令人驚訝不解。畢竟我們每個人都控制著自己的身體去聽、去看、去行動。然而,在多想一步,你就會發現,你每天選擇穿什麼,除了你自己的喜好,還遵循着社會的規範和和文化。它們引導你,甚至限制你做出選擇:男性為何要在烈日下選擇筆挺悶熱的西裝?女性為何需要在一些場合穿著令人雙腿麻木的高跟鞋?叫嚷着要練胸肌、減肥的男女,是誰告訴你們肌肉、纖瘦就是迷人的魅力?

五月,俄羅斯一家公司(Tatprof)推出女性上班「盛惠」政策,陷入輿論漩渦。公司規定,女性員工只要化妝穿裙上班,並將當日儀容自拍發給公司管理層為證,即可每日多賺100盧布(約等於12港幣)。這家Tatprof公司負責人說,這是因為公司七成員工是男性,所以出台這樣的規定激勵士氣。也即是說,這是一項毫不避諱的取悅男性的規定,將女性部分物化為滿足男性的美麗身體和性吸引力。毫無疑問,這是一場發生在現代社會的對女性身體的規訓:管理者將權利延伸到女員工的外在形象規管上,以金錢獎勵規訓女性的穿著。

為了激勵男員工,俄羅斯公司表示,女員工打扮艷麗可獲額外金錢獎勵。

六月,日本厚生勞動省駁回了由約1.88萬人聯署簽名的反對職場女性強制穿高跟鞋的請願書。厚生勞動省回應說,女員工職場穿著高跟鞋是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必要且合適」的禮儀。這側面映證了,職場文化形成的社會壓力,規訓了女性的穿著。只是這樣的理由當然不能讓人信服。必須穿著對健康有潛在危害性的高跟鞋僅僅是因為目前社會普遍接受嗎?而社會普遍接受的規則就不可改變嗎?可見,如今的社會中,破除身體規訓和性別刻板印象,仍是令人無從迴避,必須極力爭取的議題。

反規訓會否成為一種規訓?

然而,對身體的規訓並不一定以Tatprof這樣的令人警醒的面目出現,更有可能以「進步」、「解放」之名發生。1927年,廣東省民政廳為效仿天足運動,解放女性乳房,發布《禁止婦女束胸的提案》。其原意在於改變民國初年以平胸為美的觀念,讓婦女從束胸中解放出來。故此該項運動又被稱為「天乳運動」。政府法令一處,街上有女警察檢查婦女束胸放乳情況,更有婦女組織上門查看,一旦束胸,罰款五十。廣東省禁令一處,更得到廣西、湖南等省份的消效仿。這本是一項反身體規訓,解放婦女身體的運動,卻因為政府的強制介入而變味,成了政府利用公權強制規管女性身體的事例。這是歷史留給我們的疑問,我們應否用權力強制他人遵循我們認為好的、更優越的選擇,這是否屬於另一種規訓?

這個歷史遺留的疑問並不遙遠。2018年末,在韓國掀起的女性「素顏革命」,又稱「脫掉束身衣運動」。這裏所謂的「束身衣」是指韓國社會加諸在女性外型上的種種壓力與規訓,從膚色、身型到妝容等等。運動參與者相繼在社交網絡上發出素顏照片,又或在某一日罷買化妝品等等,以反抗社會對她們的既定的審視目光。然而部分女性表示,這個運動發展到後來,卻有了一絲變味,讓她們感受到另一重壓力。一些女性表示,「脫掉束身衣運動」本身變成了新的「束身衣」:如果化妝、蓄長髮、穿緊身裙,就很有可能被人視為落後、不支持女權。或許有人會認為一些女性對裙裝、長髮、化妝的喜好是受男權社會的影響,但我們必須思考的是,是否要讓反規訓運動變成新的規訓與壓力?

毫無疑問,爭取的核心是女性擁有自主選擇權,而不是要求把女性從一個樣子變成另一個樣子。比如反對女性一定要化妝的規定,並不應等同於女性一定要素顏。我們必須清楚反規訓的本質,才不至於因為規訓與反規訓的模糊界線而造成額外的壓迫。

男性,被忽視的受害者

然而身體規訓和性別刻板印象的危害並不只發生在女性身上。Tatprof公司獎勵女性化妝穿裙的政策只是公司「性別歸位運動」(femininity marathon)中的一環。在「性別歸位運動」中,除了針對女性的裙裝獎勵和6月的包餃子比賽,還有針對男性的運動。他們在四月為男性員工舉辦了引體上升比賽。由此可見,Tatprof公司是希望兩性都各自符合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公司發言人Anastasia Kirillova也承認了這一點。她表示,執行總裁Sergei Rachkov對於性別角色的混淆感到憂慮,因此希望女性員工保留更多女性特質。何謂女性特質?Anastasia進一步透露,總裁Sergei不希望女性留著男性的髮式,穿褲裝,更希望她們做手工,把溫暖投放到帶小孩上。

力量感並不是男性的專屬。

在這一場性別歸位運動中,它通過身體規訓的方法,傳遞了刻板的性別印象,也限制了兩性的自由選擇。管理者為男性舉辦引體向上比賽,強化男性以陽剛之力為榮的價值觀。而單為女性舉辦的包餃子比賽中,也傳達出烹飪應是女性的工作的信息。雖然有人認為,這些規定並沒有強制性。但是它誘導兩性選擇既定的兩性印象,並通過比賽、獎勵傳達出符合這些預期印象是更好、更為人欣賞的價值觀。而這正是強調性別平等、自由的社會想要極力打破的:即不把兩性局限於既定的條框中,而是讓他們擁有選擇的自由。

這種性別偏見同樣發生在香港。如今,男性結婚時常常被要求要有車有房,至少要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而女性,則仍舊被認為應以家庭工作為優先。婦女事務委員會進行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對婦女在家庭、職場及社會的地位看法》調查發現,50.4%的受訪者認為「女性該著重家庭多於工作」,38.9%的受訪者認為「男性的工作應是賺錢,女性的工作應是打理家居及照顧家庭。」可見香港的性別刻板印象依舊普遍。這種性別刻板印象固然對女性不公,但我們也不能忽略了它同時對男性也造成了困擾。當我們拿一件不會要求男人去做的事去要求女人,這就是是性別歧視和偏見,反之亦然。

反抗身體規訓,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道阻且長。而我們更不應被一時的主觀情感沖昏頭腦,運用不平等、強硬的手段讓這些原本追求多元、平等的運動,反倒成為了另一種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