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警崗有如鬧脾氣 警隊、醫護須專業司職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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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三(6月26日)起作出臨時措施,不派警員駐守伊利沙伯醫院及仁濟醫院的警崗,處長盧偉聰表示此舉為了避免與醫護人員發生磨擦。醫護與警員均為市民服務,倘若真如警方所言有醫護敵視警員,固然不可取,但警方應不因以鬥氣方式回應,雙方均須明白,作為社會公僕,他們應以專業態度各司其職,沒有鬧脾氣的「權利」。

首先,醫院警崗的作用何在?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周四(6月27日)指出,警員駐院的主要職責有兩個。一,求診者傷勢懷疑由刑事事件造成時,醫護人員會向警員轉介;二,若有人在醫院鬧事,警員亦可即時跟進。

警員駐院主力聯絡、轉介

葉劉淑儀2002年任保安局局長時,亦曾向立法會表示,警崗警員的主要作用是與急症室醫護人員聯絡,跟進須注意的個案。由於醫院有其保安人員,駐警崗警員的主要職責並非維持院內秩序,或護衛醫護人員。

不論何者,警察駐守醫院急症室,顯然為其職責所在。警方周三起,不派警員駐守伊利沙伯醫院及仁濟醫院的警崗,難免影響原本的工作。

盧偉聰解釋,部分公立醫院的環境對警方有敵意,令警員未能好好工作,所以暫時關閉駐院警崗,相關警員改在醫院附近巡邏。他表示,希望醫管局能跟進問題,待情況改善後,警員才會重返警崗駐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當中李家超指,他指警隊就事件付出了很大代價,包括個人及家人,有網上欺凌及起底事件。(梁銘康攝)

面對惡言 警方須克制、專業

一方面,6月12日金鐘衝突當天,警方在醫院拘捕多名示威者,引起社會不滿。據傳有醫護人員對警方態度惡劣,甚至嘲弄他們。若真有其事,醫護人員的行為便有問題,因為他們應該專業工作,以照顧求診者為重,避免在工作期間與警方起無謂的紛爭。

但另一方面,即使有醫護人員在工作時帶有情緒,並不代表警方可以以怨報怨。第一,「專業」正是指醫護和警方都應以工作為重,管理好個人情緒;哪怕有醫護人員或病人惡言相向,警員都要態度專業。第二,如果有個別警員未能控制好情緒,合理的做法是內部調配人手,安排較有耐性、能與醫護人員合作的警員駐警崗。

貿撤警崗 對內、對外、對醫三不利

警隊高層選擇暫撤警崗,美其名是「避免磨擦」,實際上等如接受警員表現不專業,這可能會傳達錯誤的內部訊息,令同袍忘卻了他們要盡忠職守、控制情緒。對外,從社會反應可見,很多人認為警方的決定如同發晦氣,甚至是對醫護人員和醫管局的報復。即使警方未必有此心態,但客觀上給予社會此壞印象,絕對無益。再者,暫撤警崗真的能夠改善醫隊和醫護人員的緊張關係嗎?恐怕未必,甚至反而令雙方成見更深——有醫生便反諷警隊「小學雞」。若然醫、警關係再撕裂,實非大眾之福。

必須重申,醫護人員須以專業態度、服務市民,而非與警員找碴,但警方同樣要謹慎行事,不論是前線人員或高層決策,都不能夠鬧脾氣。由於政治爭議和示威期間的衝突,不少人對警方的怨氣之大乃前所未見,處長盧偉聰此際更須冷靜。而要徹底化解醫護人員、市民和警隊之間的矛盾,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612清場行動的種種問題,實屬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