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自救】地區人士設置社區燈 照亮漆黑鴨脷洲海旁

撰文:廖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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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脷洲新海旁道原為前港鐵南港島線用地,在兩年前通車後,正式歸還給政府,並向公眾開放。不過,政府一直未於此路安裝街燈,現場漆黑一片,路經此地的市民更要摸黑探路,既恐怖又危險,令不少市民投訴。事隔兩年,政府仍未安裝街燈,有社區人士決定自發添置社區燈,照亮了黑暗的鴨脷洲海旁,也發揮了社區自救的精神。

不少人喜歡在晚飯之後到海邊走走,不過有些海旁並非想像中美好,教人無意踏足。就像鴨脷洲新海旁道,現場漆黑一片、「一燈難尋」,踏上這條海旁道,有如閉眼走路。社區主任陳炳洋指,這段漆黑之路原本是前港鐵南港島線用地,自兩年前南港島線通車之後,該路段便歸還給政府,並向公眾開放。然而政府當局並未於有關位置安裝街燈,一到晚上,步入此處便會伸手不見五指。

加燈之前的鴨脷洲新海旁道,現場漆黑一片,根本不能看清路面。(陳炳洋提供圖片)

兩年來,社區主任陳炳洋及陳欣兒不斷與各政府部門斡旋,希望政府能夠在此加設路燈。不過他們一直未獲得政府的正面回覆,各部門只一直以「非職權範疇」推搪。有見及此,兩人自發在新海旁道圍欄上,安裝了4盞配備4粒2A電池的戶外LED燈,照亮了原本黑如髹漆的鴨脷洲新海旁道,不過現時已有1盞被人盜走。

安裝社區燈之後,陳炳洋也會定時到海旁替燈換電,他對《香港01》表示,換電時碰見不少街坊,他們都對在海旁加設的照明裝置表示非常歡迎和高興。

陳炳洋與陳欣兒自發安裝社區燈。(陳炳洋Facebook影片截圖)

事實上,社區設備的管理者應為政府,但當局未有明確釐清管理責任,故讓新海旁道一直存在於黑暗之中。陳炳洋表示,政府必然是要負責任的第一人,「該路段有更亭和大閘,也有保安駐守,分別由路政署和地政署管理,但兩個政府部門均表示,為該處加設街燈不屬其職權範疇,因此拖延了兩年。」他又指,日間有不少人會到該處放狗、散步和踩單車,夜晚亦有人會到場跑步,但由於該處仍未劃為公園,連康文署亦無管理責任,他又批評政府一拖再拖,才迫使居民發起社區自救。

陳炳洋與陳欣兒自發在海旁沿路加設社區燈,原本調好了6盞燈,但安全起見,留下4盞,不過很快便有1盞被盜去。(陳炳洋提供圖片)

陳炳洋說,社區自救是逼於無奈之舉,安裝街燈本應是政府責任,市民進行社區自救,也要自行評估風險,「政府肯做嘅話,市民根本唔使做。」他續指安裝社區燈之後,很快便有1盞被人偷走,故呼籲居民幫忙多加留意,以及鼓勵自發換電,也不要因私利而損害社區,「見到有人因為私利而偷走社區燈,其實都覺得有啲傷心。」

路政署回覆《香港01》指,鴨脷洲海旁用地是一幅開放予公眾使用的政府土地,該用地及相關設施並非路政署負責維修保養的公共道路及附屬設施。 署方續指,南區民政事務處自2017年起開始協調有關部門在該用地加設照明設施,而南區區議會屬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11月22日同意進行「於鴨脷洲海傍行人通道加設照明燈」的工程,南區民政事務處將會跟進委員會的決定。 

因應公眾要求,路政署現正與相關部門磋商,在該地點的發展計劃落實前,協助在該處設置臨時照明設施,為市民提供臨時照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