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邨涉嫌偷電單位欠交管理費逾3年 法團忍無可忍擬釘契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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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邨有業主疑竊取大廈電力,據了解,涉事人已欠交管理費逾近40個月,該邨的法團主席向記者透露,雖說過去管業處多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並獲判勝訴,惟對方仍置若罔聞,「經常扮失蹤,行為非常無賴」。由於今次事態嚴重,正計劃將涉事單位申請「釘契」。她又稱,邨內過往有逾80個單位欠交管理費,法團及管業處對此亦「非常頭痛」,有律師坦言,執行判令過程相當困難,「勝訴不代表追討得到」。

上星期五(10月26日)晚,太和邨麗和樓4樓的一個單位被揭發涉嫌竊取大廈電力,有居民爆料,涉事單位已欠交管理費逾30個月。

記者向太和邨法團主席任肖雲了解,她確認涉事單位自2015年7月起至今一直欠交管理費,欠款約18,000元。

在1989年入伙的太和邨,單位數目達近7,000個,於2000年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把單位出售給所屬租戶,現時有八成單位已出售。任肖雲稱,業主每月需按單位大小繳交相應管理費,由200元至600元不等。由於屋邨規定,如業主欠交3個月管理費,法團及管業處有權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欠款。

對於今次涉嫌偷電的單位,任稱,過往已多次入稟追討欠款,並獲判勝訴,惟執行時困難重重,「無論管業處人員如何拍門都無人應門,經常扮失蹤。今次還變本加厲偷電,真是無賴!亦對其他住戶不公平。」她認為,事件已經「忍無可忍」,無計可施之下,只好申請將單位「釘契」。這次是邨內首次釘契行動,但她亦坦言,釘契費和律師費有可能高於涉事人欠交的管理費,「但必須採取行動以收阻嚇行動,否則只會縱容惡行。」

太和邨樓齡達29年,屬租者置其屋計劃之一。(資料圖片)

任又透露,過去幾年已接獲82個單位欠交管理費,當中分別欠交3個月至3年不等,其中一宗為最嚴重的個案為今次涉嫌偷電的單位。她無奈稱,「幾乎隔數日就獲悉有單位欠交管理費,簽入稟信件簽到手軟」,形容法團及管業處跟進過程「相當頭痛」,幾經努力,終追討60個單位的欠款。

兩年前爆出2,700萬天價外牆維修費的大埔太和邨,由「太和的後裔」組成的法團獲勝取代舊法團。樓齡達29年的太和邨,設施開始殘舊,大廈內有天花剝落情況。任承認,邨內有石屎剝落,正進行維修,惟暫時法團財政仍算穩健。

大律師陸偉雄向記者稱,以現時法例,即使申訴人獲小額錢債審裁處判勝訴,並頒下判令要求被告清還欠款,「但不代表被告一定還到」。他指出,頒下判令與執行判令可以「兩碼子的事」,最終追討仍依賴事主技巧,「對方可以用無錢等種種藉口為由拖延」。

陸又指,「釘契」行動是較有阻嚇力,如涉事業主正做按揭供樓,銀行有權因此中止按揭,單位物業有機會被充公,惟如該單位並無做按揭,或又已清還按揭款項,業主仍可居住單位,法團和管業處可謂「無佢辦法」,仍需自行以行政手段繼續追討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