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風波】總理李顯龍赴國會:若非念兄弟之情早已控告李顯揚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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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出席國會特別會議,回應近一個月以來與弟妹鬧翻的風波。李顯龍表示,亡父李光耀在2011年已經改變主意,決定保留歐思禮路38號大宅。

打從6月開始,新加坡再沒有平靜過。建國之父李光耀的三名子女鬧翻,你批評我,我指控你。不過一直以來都是單向說話,胞弟李顯揚和胞妹李瑋玲在facebook上批評兄長獨攬大權,總理李顯龍則發短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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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是李顯龍首次面對質詢,前赴國會出席一節特別會議。亦有新加坡民眾特地前往,排隊進場旁聽。這次會議不但關乎李家祖屋的去留,不只關係到李顯龍的管治誠信,更加可以讓新加坡人以至國際社會一睹,到底由人民行動黨主導的國會是否和稀泥,還是會擔當應有的監察角色。

在同日早上,李顯揚還在facebook上發新文章,質疑李顯龍政府成立的秘密委員會到底有何成員;在處理李光耀在歐思禮路38號的祖屋方面,領導委員會的副總理張志賢考慮什麼方案。李顯揚亦再次批評兄長,擅改亡父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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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中午,李顯龍抵達國會,在約12時半開始發言。他首先強調:「我在此不是要駁倒我的弟妹。國會不是這樣的地方。私人的事,我會私人處理;但公眾的事,我定會解釋和交代。」

李顯龍公開亡父李光耀在2010年發給內閣的書信,當時李光耀表明將來要拆掉歐思禮路38號大宅。

我曾經多次跟家人討論此事。他們認同歐思禮路38號不應保留,變作公眾朝拜之地──在那裏拍照或做他們想做的事,而是應該在我去世後拆卸它……從建築學角度,歐思禮路是沒有價值,因此請尊重我的意願,當我離開人世後,將它拆卸。
李光耀寫於2010年
歐思禮路38號目前並不是新加坡國家古蹟,業權人可按自己意願處置物業。(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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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李光耀出版著作《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Hard Truths to Keep Singapore Going)之後,不少回響反對拆屋決定,李光耀在問過多人意見之後,認為歐思禮路38號值得保留,所以改變了拆屋決定。李顯龍及妻子何晶於是建議加固失修位置,活化主體建築,獲李光耀同意。李光耀在2011年12月27日向內閣再發信,表明意向,當時沒有任何一人反對。

李顯龍表示,父親在2015年3月逝世後,他曾經與胞弟與胞妹討論,是否要在國會上交代歐思禮路38號大宅的安排。在當時,李顯揚首次作出反對,指出應該即時拆掉大宅。李顯龍形容「這叫我非常意外」,向二人表示大宅當時既由胞妹李瑋玲居住,那則留待將來再作打算。他表示此後已經避嫌,將整件事交由副總理張志賢負責。

李顯揚於6月26日現身香港,表示來港是與朋友會面。(陳奕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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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強調,他相信之所以鬧出這麼大的風波,都是源於胞弟和胞妹對大宅去留另有看法。至於李顯揚和李瑋玲二人指斥他作為總理,用人為親,形成裙帶政治,李顯龍全不同意。他重申兒子李鴻毅沒意步入政壇,至於妻子何晶作為主權基金淡馬錫的行政總裁,若果有何不當,李顯龍相信諸位董事和高層都會作應做之事。

李顯龍認為胞弟、胞妹的指控毫無基礎,損害其個人以至整個新加坡政府,換作是其他人的話他早已提出訴訟。

但控告我自己的胞弟胞妹,只會進一步敗壞父母的名聲。說到底,我們是兄弟姊妹,都是我們父母的孩子。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

李顯龍表示,委員會將考慮各人包括李顯揚和李瑋玲的意見,到有需要之時才會再作決定。「任何人都不必覺得『被逼到牆角』,好像我胞弟所聲稱的那樣。」

新加坡第一家庭關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