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錘殺房東被判囚8年 法官斥行為殘忍 死者倒地仍繼續施襲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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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涉嫌用錘仔重擊房東頭致死後,將屍體鎖於其房間數天,同屋另一租客發現屋內出現幾十條白蟲,心生懷疑才揭發房東已離世兼屍首腐爛,老翁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他早前被裁定該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老翁的行為相當殘忍,並引述專家證人早前的證供,指老翁在房東倒地仍繼續打他,而房東至少有29處裂傷,遂決定判被告入獄8年。

法官強調奪去他人生命是非常嚴重行為

被告倪耀偵(77歲)在自辯時指,事主陳根蘭(80歲)欲攻擊他,他才搶去事主手中的錘仔反擊,並打了事主數下,事主倒地後,他便沒有再打事主。但法官指專家證人在庭上的證供,據血濺的痕跡顯示,被告在事主倒地後仍有打他,而法醫亦指被告至少打了事主29下。

法官指,陪審團明顯認為被告有意圖謀殺事主,但接納被告因事主的言語或行為而被激怒,才失去自制能力殺死事主。法官強調每個人都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奪去他人生命是一項非常嚴重的行為,直指被告行為相當殘忍,事發時不斷錘打事主,造成至少29處裂傷,但考慮到被告在審訊前已欲承認誤殺罪,故作以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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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覺得「核突」  用枕頭和被鋪遮蔽死者頭

控方早前案情指,事主為元朗田心村一單位的業主。該單位共有3間房間,被告、陳和另一名張姓租客各佔一間房。

於去年4月10日中午,被告在陳的房間用錘仔打陳的頭部數次,致其頭頂及面上有多處裂傷,其額頭及鼻更凹陷、粉碎性的裂傷,露出頭顱,陳因此喪命。被告事後因覺得「核突」,用枕頭和被鋪遮蔽陳的頭,並鎖上房門,又用白色牛仔褲包裹錘仔,扔棄於村內的垃圾站。

另一名租客看到白蟲爬出 揭發命案

同屋張姓租客於同月14日發現屋內有白蟲及臭味,但以為有死老鼠故不以為然。惟張於翌日早上發現陳的房門外,有20至30條白蟲爬出,租客望入房間發現陳躺在地上,遂報警。

而被告在早前自辯時稱,事發前看到陳曾帶兩女子回單位,其中一人更在陳的房間赤裸躺其床上,被告將事件告訴張。事發當日陳突然指罵被告「唱佢雞蟲」,二人因而起爭執,陳繼而回房拿錘仔欲攻擊被告,被告為自保才搶去錘仔反擊6至7次。 

案件編號:HCCC10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