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僅如4歲小孩的六旬老翁 推倒院友致死 獲准無條件釋放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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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智障老翁於2016年4 月在宿舍內推跌另一同年齡的嚴重智障男院友,男院友數星期後身亡;老翁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今日接納老翁過去18年居住院舍,行為良好,事件只是偶一為之,所以決定無條件釋放老翁。

被告張金有在高等法院被裁定須為院友的死負責。(資料圖片)

智商只等同4歲小孩的被告張金有(68歲),早前被控一項誤殺罪名,經陪審團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但有作出誤殺行為,案件今日再提訊,以考慮會否頒監護令。

智商只等同4歲小孩的被告張金有(68歲),早前被控一項誤殺罪名,經陪審團裁定被告不適合答辯,但有作出誤殺行為,案件今日再提訊,以考慮會否頒監護令。

被告被捕後由高資精神科醫生跟進

觀塘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迪智展能中心暨宿舍女服務經理卓詠儀(譯音)供稱,自被告獲准保釋後再返宿舍居住,院舍每日監察及記錄被告情緒行為,盡量安排被告在房內,不讓被告在院舍公眾地方及走廊再隨意行動,並在休閒時段只安排被告與同房熟稔院友接觸。

卓又補充,事後容鳳書精神科診所轉介被告到深切精神護理組,由較高級、高資歷精神科醫生跟進,另外診所精神科社區護士定期到院舍探望被告。

官認為為事件只是偶一為之

法官在閱讀被告兩份精神科醫告、社會福利署報告後指,被告與家人關係密切、現由親妹跟進其情況,而且他有定時服藥,過去行為良好,事件只是偶一為之,案發時無使用過份暴力,所以決定毋須監護令,無條件撤銷控罪。

根據控方開案陳辭,以及觀塘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迪智展能中心暨宿舍的員工早前的證供,被告入住宿舍18 年,性格溫順被動,從沒動粗的紀錄。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於2016年4月3日與事主姚強勝(68 歲)原本背對事主姚強勝(68歲),但突然轉身衝向事主,再用雙手將事主推倒。事主墮地後頭部嚴重受創,並於同年4月21日逝世。

案件編號:HCCC4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