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訂婚翌日首性交 女家提2財產要求未如願 初夜男被控強姦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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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只是為了錢?內地山西1名27歲男子經婚介公司認識24歲女友,拍拖3個月後訂婚,男家於訂婚日給女家10萬元人民幣(約10.75萬港元)禮金,並承諾結婚後給予另外10萬禮金,以及在結婚1年後於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訂婚後第2天,一對準新人首次性交,沒料未來岳母(女方母親)得知後,要求男子立即付清全數禮金及在房產證加上女兒名,男子沒有及時辦到,至第4天即被未婚妻報警提告強姦,男子至今已遭扣留超過100天。

男家為事件奔波呼冤,男子母親更稱當天是兒子首次性關係,又指「兩人根本就沒有發生成」,但兒子被扣留時卻被設局默認犯案,又指如果及時付禮金及在房產證加女方名字,案件就不會成事,質疑一切都是為了錢。

內地1名27歲男子與24歲女友訂婚後翌日發生性關係,沒料至第4天被女方控告強姦。(網上圖片)

內地媒體《大風新聞》報道,27歲男子今年2月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24歲女友,拍拖3個月後,女友希望男子在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男子沒有馬上答應,與父母商量後,母親認為「再走走再看嘛,你們倆談得好的話,結婚一年後給她加上也行」。

至5月1日,男子與女友舉行訂婚宴,男家當日給予女方一半禮金,即10萬人民幣。男子的母親指,「原來20萬的彩禮,訂婚時我給了她一半,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正式迎娶時給她把剩餘的彩禮拿上就行」。雙方點算禮金後簽署協議,同意男方於結婚1年後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

雙方簽署協議,同意於結婚1年後,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網上圖片)

本來一切順順利利,翌日女家舉辦回門宴後,男子更與未婚妻在婚房性交,沒想到竟迎來噩夢。男子母親透露,2人發生性關係後,女方開始鬧情緒,數天後更控告兒子強姦,「我兒子把她送回家,她母親就覺得女兒情緒不對」。至5月5日下午,男子因涉嫌強姦被陽高縣公安局帶走拘留,6月26日起訴到法院。

由於事發時婚房只有男女2人,警方只能按2人說法了解及跟進事件,而初步證據只有女方口供及女方母親於5月2日與男子通話的錄音,當中女方一口咬定被男子強暴,錄音則聽到女方母親要求男方立刻補回餘下10萬人民幣禮金,以及在房產證加上女兒名字,「你們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該結婚發生的你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說話算數」。

女方母親之後又致電催促男子,多次追問「你們訂婚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吧」、「你強暴我們家閨女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吧?」,男子則回應「嗯」、「理解」、「是的」。男子母親指出,兒子因腦海混亂,出於對長輩尊敬不想言語衝突才沒有反駁,沒想到成了「默認」證據。

兒子被拘留至今已超過100天,男子母親認為,女方行徑是操之過急,又擔心事件毀了兒子一輩子前程。(示意圖/gettyimages)

男子母親續指,事發當日下午3時,兒子與女子返回婚房時的升降機閉路電視影片顯示,2人當時非常親密,更緊緊地互相擁抱,強調兒子與女方均是自願發生關係,兒子從頭到尾沒有強暴對方。而當日是兒子首次性關係,「兩人根本就沒有發生成」,但兒子被扣留時卻被指默認犯案了。

男子被拘留至今已超過100天,其母親認為,女方行徑是操之過急,她又擔心案件毀了兒子一輩子前程,「這個案子公安立案了,檢察院審查起訴了,我擔心法院把孩子判個強姦罪,我不想把事情鬧大」。

案件預定8月24日開庭審理。內媒《大風新聞》記者致電向涉事女子查詢,但對方沉默不語,女子母親則強調「是他(男子)強迫的,他強姦了我女兒」。問到是否因房產及禮金問題報案,女子母親否認後即時關掉電話。

內媒記者向大同市陽高縣公安局求證事件,包括是否女家是否向男家表示,只要房產證上加上女子的名字可能就會銷案?辦案皫民警稱不是加了名就不構成強姦,但當局主要是想替雙方調解,「調完了咱們就不做這個案子了,因為畢竟是訂婚了」。又指如果男家當初能在立案前加上女方的名字,案件就不會再繼續,但男方未能按要求行事,又強調當局因證據充分才移送起訴,更稱男子自己承認願意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