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發聯署聲明 譴責林鄭月娥鉗制學生言論自由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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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民主牆現「港獨」橫額、教大民主牆亦出現冒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標語,令社會熱烈討論民主牆的使用。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於(10日)發表聯合聲明,認為民主牆是容許學生暢所欲言的公開平台,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稱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聯合聲明指出林鄭月娥有意鉗制學生表達自由,企圖向校方施壓,對此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特區政府及社會均重視言論及表達自由,但任何人不論其動機及政治立場,在行使自由的時候,必須尊重別人及符合社會道德。

13間大專院校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林鄭月娥鉗制學生表達自由。(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圖片)

香港城巿大學、恒生管理學院、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嶺南大學、香港珠海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香港教育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大學、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共同發表《砥鋒挺鍔 傲雪欺霜》為題的聯合聲明。聲明提及,各大專院校對於學生使用民主牆爆發爭議,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即暗指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是鼓吹歪論的藉口。聲明認為,大學校園應為思想意見交流之所,民主牆亦是容許學生暢所欲言的公開平台,林鄭月娥卻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企圖向校方施壓。大專學界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聲明又指,《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基本人權應受保障及尊重,而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更不容港共侵害。大專學界重申,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是不容侵犯之底線。

另外,大專學界認為教大民主牆出現奚落蔡若蓮之言論確有失當,但校方絕不可公開閉路電視片段,要求教大校方就洩露閉路電視片段作出合理交代。對於在中大民主牆上貼上宣傳港獨的標語,聲明就指,有關港獨之橫額及文宣並無違反香港法律,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用違反《基本法》為名,禁止學生討論香港獨立。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特區政府及社會均重視言論及表達自由,但任何人不論其動機及政治立場,在行使自由的時候,必須尊重別人及符合社會道德。對處於不幸的人更應有同情心,對其他人作出惡意或人身攻擊,無助香港發展成高質素的公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