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機構爭取六年 房署允研究公屋可寄養訓練狗隻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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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食店「十字冰室」日前拒絕受訓中的導盲犬進入食肆,引起社會對受訓導盲犬的關注。房屋署表示正考慮推出試驗計劃,容許公屋作寄養家庭,訓練導盲犬,現階段正研究計劃的可行性和執行細節,暫未有時間表。
導盲犬服務中心主席張偉民對房屋署考慮計劃感欣喜,因多數視障人士居於公屋,六年前開始爭取容許公屋居民作寄養家庭,冀導盲犬可盡快熟習屋邨環境。

導盲犬(資料圖片)

公屋戶養普通狗或被終止租約​

導盲犬被視為視障人士的「好幫手」,事實上,每隻乖巧、聰明的導盲犬均需受訓兩年,才可與視障人士配對,故訓練導盲犬的寄養家庭扮演著重要角色。房署現時批准視障或聽障租戶可飼養已受訓的導盲犬,然而,其他公屋戶飼養任何狗隻都屬違規,將被扣分或終止租約。

現時房署只允許視障人士於公共屋邨飼養導盲犬,寄養家庭則不包含在內。(資料圖片)

勞福局及房屋署邀見面通告研推試驗計劃

導盲犬服務中心主席張偉民透露,大部分視障人士居於公屋,若犬隻可寄養於公屋家庭,有助導盲犬在社區受訓時,更快適應環境。現行政策亦令不少有心成為寄養家庭的公屋租戶,無法加入義工行列,故自六年前成立機構開始,已多番向政府爭取開放公屋戶作寄養家庭。

張偉民稱本月初獲邀與勞福局及房屋署的相關官員會面,對方稱有意研究推出試驗計劃,容許公屋租戶作導盲犬的寄養家庭,惟暫時未有確實推行的時間表,他形容計劃是「好事」,因公屋明文禁止養狗,令導盲犬無法在受訓時更融入視障人士的生活,冀望日後政府可向受訓的導盲犬及訓練員發證明,防止有假冒情況之餘,更可提高認受性。

房署:試驗計劃只包括公共租住屋邨​

房屋署表示,正與相關導盲犬機構接觸,研究推出試驗計劃的可行性和執行細節,以了解導盲幼犬是否適合在公屋單位進行培訓,從而決定是否容許公屋租戶作寄養家庭,訓練導盲幼犬,強調現時試驗計劃仍在研究階段,暫未有執行詳情。 

此外,房屋署強調試驗計劃只在房委會轄下的公共租住屋邨推行,不涉及修改大廈公契等事項。但居屋或出售公屋等屋邨,則受大廈公契制約,故須根據公契,由負責管理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決定是否容許屋邨住戶作為導盲幼犬的寄養家庭。 

柯創盛建議房署選擇人口相對較少的公共屋邨推行試驗計劃。(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議員憂好事變壞事 建議先做公眾諮詢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立法會議員柯創盛則指未有聽聞有關計劃,對此持開放態度,建議房署應選擇人口相對較少的公共屋邨,並制訂寄養家庭的數字。另外,他指房署應先諮詢公屋租戶及屋邨管委員的成員,以免對其他住戶造成不便和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