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武器庫】香港民族陣綫成員被押搜屋 警入夜再拘兩男

撰文:黃廸雯 陳浩然 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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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20日)早上,警方O記探員搗破荃灣隆盛工廠大廈一個武器庫,警方根據線報行動,當場拘捕27歲的盧溢燊,晚上9時許警方將他帶返葵涌石籬邨石興樓寓所調查。警方晚上十時許表示,在荃灣及上水區再拘捕兩名25歲分別姓侯及姓鄧本地男子,懷疑與案件有關,所有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昨晚(19日)約10時30分突擊搜查荃灣德士古道142號一工廈單位。警方在單位內檢取共十枚燃燒彈、三支鏹水、一罐電油、三支彈叉、一把牛肉刀、一些化學物品、一批口罩及燒杯。同時,警方在單位內發現一批「三過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 (TATP))。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支援,將該批「TATP」安全處理。警方疏散上址工廈內及附近一帶的人,事件中無人受傷。

單位內一名27歲的男子盧溢燊,涉「無牌藏有爆炸品」被警方拘捕。晚上9時許,他腰纏鐵鏈,被鎖上手扣,穿著拖鞋,由警員押往石籬邨石興樓一單位搜屋,他其後再被押往荃灣隆盛工廠大廈調查,逗留約半小時後,由探員押送離開。另外,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再分別在荃灣及上水區拘捕25歲姓侯及姓鄧男子,兩人同涉「無牌藏有爆炸品」。所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表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警方檢獲的證物中,包括一件香港民族陣綫的黑色T恤。香港民族陣綫今日下午3時分別透過telegram及facebook發布消息,指今日於荃灣工廠大廈被捕姓盧男子為其組織的成員,已經有律師協助保釋。

警方表示,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條,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製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則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20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