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覺強翻案】繪圖工具尋軌跡 港版伽利略兩證據助老司機脫罪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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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歲老司機黃先生去年在跑馬地駕車,其間欲轉線前行,於是按照四十多年駕駛經驗行事,照常打燈停車讓車,突然間一輛私家車從後撞上來,事後黃生惟有報警求助,他認為一切遵照交通規則,道理應在自己一方,豈知事後卻被控告不小心駕駛。黃先生大呼冤枉,其妻要為夫取回公道,遂找上有「港版伽利略」之稱的工程師盧覺強申冤。盧覺強仔細檢視事發時的照片,再利用繪圖工具「蛇尺」尋找路面白線的軌跡,終證明黃先生車輛並無過線,得以脫罪。

盧覺強示範如何使用繪圖工具蛇尺尋找白線間的軌跡。 (鄧栢良攝)

事主轉線前打燈停車 後車突然撞上

事主黃先生憶述,交通意外的案發地點在港島黃泥涌道188號對開位置。去年12月11日下午1時半,黃先生駕車由禮頓道轉入黃泥涌道向南行駛,途至黃泥涌道188號時,黃先生發現前方有多輛汽車停泊路旁,妨礙行車,於是他打右燈嘗試右轉入二線繼續行車,當時他從倒後鏡觀察有後車駛近,遂停車等待後車駛過才轉線。第一輛駛過後,竟有一輛白色私家車突然撞上來,結果導致黃先生車輛的右車頭受損,而白色私家車左邊車身則留下一道兩米長的痕跡。

盧覺強用模型車重組事發情況。 (鄧栢良攝)

按照交通規則駕駛 豈料被控「不小心駕駛」

事發後,黃先生與白色私家車司機各自下車拍照紀錄現場情況,以及報警求助。由於黃先生並無行車紀錄儀,只向警方交代意外過程,其後再獲安排到警署錄取口供及提交照片。黃先生當時認為,自己轉線前已預先打右燈,又停車等待後車駛過,過程足足有十多秒,一切按照交通規則,道理應在自己一方,「我以為停咗車係大晒」,故此更要求警方在附近盡快尋找閉路電視錄影。

賠錢事小 公道事大

豈知錄口供後不久,黃生收到警方通知,疑因車輛過線,而被控不小心駕駛。黃生及黃太頓感不忿及冤枉,黃太直言黃生駕車多年,以往也曾遇過交通意外,惟絕不會推卸責任,「一撞車就知道自己啱定唔啱,如果唔啱,整咗幾錢我嚟俾錢你,我哋好大方。」但想不到今次會被控告,黃太坦言曾有警察朋友建議他們認罪了事,「佢話算啦,罰1500蚊啫」,但黃生黃太卻認為公道要緊,不肯賠錢了事,「唔係1500蚊嘅事,係啱同唔啱嘅事!」

盧覺強示範如何使用繪圖工具蛇尺尋找白線間的軌跡。 (鄧栢良攝)

為求公道 事望太太尋找「港版伽利略」

為求公道,黃太隨即向相熟的律師求助,希望取回公道。當時該名律師說道:「有一個港版伽利略,如果係你啱,你搵到佢一定尋冤得雪。」黃太於是尋找「港版伽利略」盧覺強的下落,最後透過香港驗車聯絡到盧覺強,尋求協助。

口供紙存漏洞自招嫌疑

盧覺強翻查黃生提供的資料及口供紙時,竟發現黃生的口供紙內容存在重大漏洞。原來黃生錄口供時形容「自己車頭有少少CUT線」,說話帶着上海腔的黃生解釋,他的意思是指「車頭掂住條線」,但警察卻寫成「車頭有少少過線」。黃先生坦言沒仔細看口供紙的字眼就簽名作實,「我以為警察會寫我講嘅野」,誰知一時疏忽就惹上官非。

繪圖工具「蛇尺」尋軌跡 車轆無向右 證事主清白

盧覺強檢視事發照片後,發現案中確有疑點,於是發揮專長,將照片放大仔細研究,再根據以往機械繪圖的經驗,使用專業繪圖工具「蛇尺」,嘗試延伸路面兩條白線,將其連接,得出白線之間的軌跡,結果證明黃生車輛的車轆仍在界線之中,並無過線。此外,盧覺強觀察到黃生的車轆並無向右,足以說明黃生當時並非突然右轉,而是停定車輛,否則車轆理應向右。兩項證據足以證明黃生的車輛並無沒有過線,控方並無合理證據說明黃生過線妨礙白色私家車行車。

盧覺強教路 事主說服法官脫罪

可是,黃生錄口供時口誤,屬自招嫌疑,倘若盧上庭擔任證人,恐令黃生無法申索堂費,故盧覺強決定為黃生準備報告,改由黃生向法官解說,自己在法庭旁聽支持黃生。黃生最終根據該份報告及論點親自上庭說明,法官最終亦接納相關論點,黃生成功脫罪。黃生表示,一般市民只能夠憑常識和經驗辯解,未必能洗脫罪名。惟盧覺強多年來在交通意外中擔任專家證人逾80次,往往能發現一些旁人未留意的蛛絲馬跡,再透過專業分析提供另一個觀點,才令事件有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