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兩燒味及鹵味店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食物 被罰停業14天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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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深水埗石硤尾邨20座地下的「林順興鹵水專門店」及「友聯」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26日)至1月8日須暫停營業。

「林順興鹵水專門店」及「友聯」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資料圖片)

兩間店鋪分別名為「林順興鹵水專門店」及「友聯」,分別位於深水埗石硤尾邨20座地下106號鋪及108號鋪。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林順興鹵水專門店」經營者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今年3月及10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500元。而「友聯」經營者亦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6月及10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兩間店舖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林順興鹵水專門店」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今年1月及3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0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今年6月至7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而「友聯」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今年1月及3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3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今年6月至7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