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被捕,讓十歲的我見證何謂人情冷暖

撰文:任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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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前高級公務員、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公開表示支持曾俊華。他列了不同支持曾的理由,但最人性化的理由莫過於麥齊光惹官非時,曾俊華是唯一一個為他寫法庭求情信的高官、還要是他主動寫的,使麥齊光覺得曾是有情有義的人。
我不認識曾俊華,所以單憑麥齊光的一個故事,其實是很難去評論曾是否一個有情有義的人。但麥齊光引述的這個故事勾起了我一些往事。

1986年,媽媽決定再同其實已與她離了婚的爸爸走在一起。媽媽與我在那年的九月離開香港,去墨爾本與爸爸團聚。我們剛剛去到墨爾本的時候,爸爸在一間期貨經紀行做高層,收入可觀。他的座駕是一架德國入口的平治房車。他穿的、他用的全部都是歐洲名牌。他出到中式餐館、唐人街等華僑聚腳的地方食飯、消遣時出手闊綽,不少華人見到爸爸時都認得他,前一句「任生」、後一句「大哥」。老實說,雖然爸爸個子矮小、又不是什麼華人江湖人物(他只是一個高收入的白領),但當時在墨爾本跟爸爸出街的確是幾「威」的。

不過,在1987年初,爸爸被當地的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他的銀行戶口亦一概被凍結。原來,他的老闆拿了很多客戶的錢,但在執法機關行動前已剛剛趕上飛機「走佬」去台灣,剩下被拘捕的就只剩下爸爸與期貨行的其他幾位高層。他被捕那天,我畢生難忘,但這不是今天文章的焦點,我留待將來有機會再憶述那天的事。

言歸正傳,當時我們一家一夜之間幾乎失去一切。錢,沒有了。工作,沒有了。車,賣了。名譽,掃地了。屋,二按了給願意資助爸爸律師費的法援處、變成「賣又死、唔賣又死」的負資產了。正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認識爸爸的人很快就知道他的倒霉情況。突然間,很多與他曾稱兄道弟的人都不敢聽爸爸的電話、甚至在街上見到嘗試打招呼都會「扮唔識」而掉頭走。

不過,在這一切沮喪中,我們仍很幸運,身邊總有雪中送炭的人。在這群人當中,有些一路都是爸爸的朋友,更感動的是有些根本之前與爸爸來往不多、但知道他有事後仍有幫忙。他們各有不同的幫忙方式,有些借錢,有些不時來探望,有些在爸爸後來被定罪後寫求情信,有些甚至上法庭做爸爸的人格證人。老實說,這群有心人覺得爸爸在是有罪或無罪對我們當時來說是不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們在我們一家最無助時感到人間有情。這份情,比起各人究竟是提供了什麼援助更重要。

爸爸被捕時,我大約十歲半。這是一個開始開竅、開始懂事的少年期。爸爸當時的情況令我深深感受到何謂世事無常、何謂人情冷暖,使我知道不應把佳境視為必然、知道人怎樣能「反起豬肚就係屎」、知道人亦怎樣能無私關懷。那時候的我要突然成熟起來、要生性、要不讓父母擔心、不要再像在香港童年時那樣侍着自己讀書有天份就不可一世,因為他們已經有很多煩惱。

對我來說,以上的經歷是很難才能度過的(但都沒有爸爸、媽媽那麽艱難)。不過,沒有這段經歷,我可能會繼續「不知米貴」做一個橫行無忌的獨生子,及一個自以為是、貪得無厭的學生。回望過去,那段困難日子帶來的鍛鍊教我做人要腳踏實地、知足常樂,是一種另類的福氣。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或團體,亦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