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控妨擾】特首選舉翌日起訴 黃浩銘:特首律政司摑林鄭一巴

撰文:曾向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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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選舉甫結束,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修補撕裂言音剛落,警方今早卻通知佔中三子、學聯及民主派人士等9人會落案起訴﹐引起社會關注。
其中一位被起訴者、社民連黃浩銘直指,特首梁振英與律政司、警務處今次做法,無疑是「摑林鄭一巴」;另一獲警方通知者、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亦認為,今次起訴應是由梁振英決定,同時又指如果林鄭不保持距離,「咁啲人咪會覺得佢係 CY 2.0!」

李永達(左),黃浩銘(右)。(資料圖片)

昨談團結今則告人不合理

黃浩銘表示,起訴是「梁振英同律政司、警務處摑林鄭月娥一巴,向香港人揭示林鄭講大話」。他解釋,林鄭選特首時,不斷提出希望團結社會,而今次梁振英明顯與她的說法「背道而馳」,「林鄭昨日先講團結,今日其前上司就告人,好唔合理。」

黃續指,目前要看林鄭對事件的回應,「如她都覺得應該拘捕,即係代表佢講大話。」

李永達:梁振英不希望社會和諧

李永達則認為,相信今次拘捕並非林鄭的決定,「梗係梁振英做,揀今日好政治敏感」。

他指出,梁振英根本不希望社會和諧,「如果係想(和諧)嘅,應該選完特首隔兩三個禮拜先拉」。他又認為,梁振英從不認為自己造成撕裂,「佢認為打擊佔中、港獨係天經地義,係鎮壓反動分子」。

2014年12月警方在金鐘清場,李永達是被警員抬走其中一人。他相信今早被通知起訴,並非林鄭月娥的決定。(Getty Images)

林鄭回應事件時指,「 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有妥協」。李永達指出,林鄭昨日勝選宣言才提到,原來觀感很重要,相信如果林鄭不與梁振英保持距離,就要承受梁造成撕裂的後果,「如果唔咁做, 啲人人就覺得佢係C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