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不小心駕駛案裁判官延至3月10日沙田法院判決:意料之外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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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不小心駕駛案延至3月10日沙田裁判法院判決。(陳順禎攝)

「香港抽水王」林作不小心駕駛案今日(24/2)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庭上結案陳詞,裁判官宣布將案件延至3月1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決。林作離開法庭時說:「我認為個官喺現場見到有咁多傳媒朋友,所以決定要諗得清楚啲寫得靚仔啲,亦都可能見慣我嘅作風,會堅持到底,變咗可能係咁,令佢要再多啲時間諗清楚。就可以證明個官有幾咁認真對待呢單案件,咁所以係我哋嘅法治之福嚟。而我亦到好樂意走訪各地嘅法院。今日冇裁決係我意料之外,但我都會輕鬆面對。」

林作離開法庭。(陳順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