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涉歧視亞裔 美司法部稱大學「個性評級」主觀

撰文:高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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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哈佛大學被指在收生程序上歧視美籍亞裔學生,案件即將於10月開審。美國司法部周四(30日)向波士頓聯邦法院遞交利益聲明(Statement of Interest),認為大學在取錄過程中,利用主觀的「個性評級」(Personal Rating),不利亞裔美國學生。

事件源於非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2014年入稟波士頓聯邦法院,指哈佛大學在收生程序上歧視美籍亞裔學生。

司法部在法院審理案件前,遞交利益聲明,並指出哈佛大學未能證明在錄取決定過程中沒有非法地歧視亞裔美國人。

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指,大學收生時採用的「個性評級」包含主觀因素,例如申請人是否「討人喜歡」、是否「好人」等,可能對亞裔美國人有偏頗。大學亦承認在這範疇中,亞裔美國人的得分比起其他學生低。

「學生公平入學」指,即使亞裔學生學業成績表現最好,但錄取率卻是眾多種族中最低,當中原因是哈佛在印象分類別,普遍給予亞裔生較低評分,大大降低錄取率。校方早前反駁稱,收生政策合法,並確保學校由多元種族背景的學生組成。案件即將於10月開審,有傳媒早前披露文件,指哈佛會將多個非成績的因素納入考慮,包括學生背景、父母身份等

(美聯社/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