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坐監36年 美國馬里蘭州三黑人終證清白獲釋
撰文:凌俊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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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美國馬里蘭州三名黑人青年因一宗槍殺案,在感恩節被捕,及後被判囚終身。他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尋求翻案,冤獄多年,11月25日他們終獲法庭宣布無罪獲釋。
鐵窗邊緣36載,外界已人面全非,當日的少年亦已年過半百,但能重新呼吸自由空氣,與親人度過那個遲來的感恩節,還是值得感恩。
時間回到1983年,14歲學生達克特(DeWitt Duckett)在巴爾的摩校園遭到槍殺,頸部中槍身亡,他身穿的喬治城大學外套被盜。切斯納特(Alfred Chestnut)、斯圖爾特(Andrew Stewart)及沃特金(Ransom Watkin)三名16歲黑人少年被指有嫌疑,在感恩節當日被捕。
校園致命槍擊案引發軒然大波,檢控官在社會壓力下火速起訴,法院最終裁定三人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堅持無辜終重啟調查
三人一直堅持自己無辜,切斯納特2018年去信當地檢控當局的「完善定罪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小組與法律組織「中大西洋地區清白計劃」(MAIP)合作,成功解封當年法庭文件。
他們揭發當年調查人員曾向證人施壓,以指控三人是施襲者。檢方亦無視證人多次無法從相片認出三名疑犯,以及有多人指證兇手另有其人的說法。
無法彌補被偷走的36年
巴爾的摩檢方及後決定重啟調查,最後裁定三人無罪,同時向他們致歉。巴爾的摩的州檢察官莫斯比(Marilyn Mosby)指出,警方及檢控機關的失職導致他們被判有罪,形容這是一宗悲劇:「他們被盜走36年,我們無法修復這些傷害。」
「中大西洋地區清白計劃」指,每一位牽涉其中的人,無論是警察、檢控官、陪審團、學校、傳媒及社區,都為求盡快獲得答案妄下判斷,被主觀蒙蔽而忽視案中疑點,寄語大眾深切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