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流落街頭被送往保良局 張瑪莉:我係不幸之中最幸運

撰文:鄺鈺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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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瑪莉表示喺保良局時雖然有過唔開心,但依然十分感恩。(影片截圖)

現年68歲嘅張瑪莉,年幼時因遭父母遺棄而過咗4年流落街頭嘅生活,直到10歲時喺社會福利署安排下送至保良局,到21歲去離開。她接受馬浚偉主持嘅《緣來自咖啡 2》訪問時,提到自己孤獨嘅童年,到後來如何與母情相遇並原諒對方,認為一切都是神嘅安排。「當時年紀細,個個都有爸爸媽媽,自己無,尤其見到啲父母送小朋友返學,第一個感覺唔係憎佢哋『有爸爸媽媽好巴閉咩』但係我覺得感恩,我十歲左右入保良局,我唔到孤獨,因為有5百幾個小朋友同我一齊住個個都有背景。」對於流落街頭的4年時間,張瑪莉表示當年屋企在頂樓,每次都要由天台爬落去,「但屋企啲門係鎖晒,所以即使爬到入去花園陽台都好,都係入唔到屋,整日都在街上有時兩三日無飯食、無得返學,住喺天棚、樓梯底。」

「我後來當然知係點解,但見返媽媽之後又無同佢計數,我覺得無咩必要。」(影片截圖)

張瑪莉認為自己係「咁多個不幸之中最幸運 」,因為胞弟、胞妹均已過世。「係曾經唔容易,但神會抹走你嘅眼淚,一切都會過去,同埋好多朋友見到我,都造而家Mary係開心過以前好多。」張瑪莉又話自己喺保良局時,由於無父母簽紙,所以她不能被領養、甚至錯過了去日本的機會,令她因而十分憎恨父母。「我如果冇機會做媽媽可能唔明做媽媽的感覺,送佢哋去外國讀書時喺機場好唔捨得,於是就開始諗我媽媽,然後祈禱求神讓我放下她,之後再祈禱時,已經係媽媽回來香港搵我。我望住佢一頭白髮 ,佢話我知喺台灣兩三日無飯食喺公園瞓,然後係教會啲人照顧佢,佢76歲成為基督徒,我同佢都有10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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