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領袖被起訴叛亂及煽動罪 若罪成面臨最多監禁30年

撰文:楊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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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首席檢察官宣布,加泰羅尼亞自行宣布獨立後,加泰領袖包括自治政府主席普伊格蒙特及議會議長福卡德利(Carme Forcadell)面臨被起訴叛亂罪、煽動罪及侵佔罪,三者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30年、15年及6年。

根據西班牙法例,叛亂罪指「暴力而且公開地」意圖「廢除、撤銷或改動憲法,不論部分或完全地」或者「宣布自國有領土獨立」。

有西班牙官員透露,普伊格蒙特早前前往布魯塞爾。周末時,比利時主管移民與難民事務的國務祕書Theo Francken在曾表示,普伊格蒙特可以在比利時尋找政治庇護。

馬德里表示將直接接管加泰,包括以西班牙官員取代加泰公務員。

首相拉霍伊於上周五(27日)在加泰宣布獨立後,解除加泰自治政府主席普伊格蒙特的加泰自治政府主席職務,並於宣布12月21日舉行大選。

較早前,西班牙外相達斯蒂斯(Alfonso Dastis)日前表示,普伊格蒙特可參選加泰大選,前提是他未判入獄。

(綜合報道)

大批市民上街慶祝加泰羅尼亞獨立。(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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