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再改議事規則 謝偉俊:改善肢體衝突 方國珊:罰停賽「戇居」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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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建議修訂《議事規則》,就議員行為不檢設立懲處機制,包括罰議員「停賽」及罰款。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在上月召開閉門會議,已將有關建議交由秘書處作進一步研究。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修改議事規則有助改善議會中肢體衝突的情況。西貢區議員方國珊不贊成罰議員「停賽」,形容該做法「戇居」,縱容議員不用上班。

梁國雄及謝偉俊在城市論壇上多次唇槍舌劍。(張浩維攝)

方國珊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贊成罰款的懲罰,但不贊成罰議員「停賽」,形容該做法「戇居」,指議員是受聘在立法會上議事,如他們被罰「停賽」則不用上班,是「幫助他們偷懶,縱容他們」。主持提到,在2014年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方國珊曾經在公眾席上抗議,令會議一度中斷。方國珊回應指,認為當時自己雖因為市民而感到激動,但事後已作出檢討,亦被法庭判罰款2000元。但她強調自己沒有做錯,指雖然她當時有喧嘩,但是展示的標語是「合乎程度」,強調限制和自由應該取得平衡。但此說法被同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是否「方國珊就可以,其他人就不能夠(叫囂)」。

謝偉俊認為,去年修改議事規則後,在處理拉布、拖延議會進度等方面有所改善,但未有改善肢體衝突,指再次修改議事規則有助處理嚴重程度較低,但未至於喪失議席的不當行為,例如許智峯搶手機、鄭松泰倒插國旗等,有助將立法會帶回國際水準。就「國際水準」的用字,引起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反駁,兩人一度就英國議會的例子唇槍舌劍。

尹兆堅:議會衝突源於主席錯判

尹兆堅認為,近年議會出現多次小規模衝突,是源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錯判,令議員提出規程問題,而梁君彥視而不見,當有議員繼續追問時就被指「叫囂」,會被趕離立法會。他提到在早前特首林鄭月娥的答問大會,不少議員對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被趕離場感到疑惑,認為議會衝突並非如謝偉俊所言般嚴重。

謝偉俊表示,「不能夠因人廢言,更不能因人廢規」,即使不滿意個別主席的決定,不代表不應將議會撥亂反正。他指現時討論的方向之一是希望在議會通過動議後,才可以懲罰某些議員,而非個別主席下決定,例如正在研究當面對嚴重的違規事件,是否應該經動議後才懲罰議員「停賽」。至於其他懲罰,例如罰錢,謝偉俊表示雖然目前未有具體的定案,但討論的方向會參考外國的議事規則。

梁國雄認為,現時議事規則規限議員行為的罰則,以及在立法會選舉中一旦落選,已是對議員足夠的懲罰。尹兆堅亦認同,對立法會議員而言最好的監察制度是換屆選舉投票。他表示,建制派經常提及的民主派議員會拉布等事情是抹黑,指在議會中98%時間都沒有出現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