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式摔跤 搏克】草原上的傳統武術

撰文:武備志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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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擷取自:YouTube,http://bit.ly/2tvFGh6)

搏克(Böke),即蒙古式摔跤,是蒙古族和其他一些草原民族的傳統競技,與射箭和賽馬並稱為「男兒三藝」之一。搏克在初期具有軍事體育的性質,用以鍛煉體力、毅力和技巧,後成為蒙古族人宴會、祭祀中的重要項目,近代則發展成體育運動。大規模的搏克比賽常常在那達慕大會上舉行,選手不分級別進行單敗淘汰賽,直到決出冠軍。

搏克為蒙古語「ᠪᠥᠺᠡ」,具有「結實」、「攻不破」、「摔不爛」、「持久永恆」的意義。據指,游牧民摔跤已有近二千年歷史,最早可追溯至西漢時期。在西安出土的漢初匈奴遺物中,便發現在銅牌上刻有壯士摔跤的圖案,形式與蒙古族的搏克相近。可見摔跤傳統一直流行在遊牧文化中。

 

1957年,在陜西長安縣附近挖出的匈奴古墓中,於銅飾陪葬品上發現了摔跤的圖案。銅飾中間有二人互相摟住對方的腰部與腿部,作摔跤的動作。(圖片擷取自:http://bit.ly/2to2GhQ)

根據歷史記載,蒙古的搏克發展自十三世紀,起源於部落王府中摔跤手之間的比賽中。在古代蒙古帝國中,搏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除了代表男子力量外,往往部落之間的財產分配,甚至紛爭,都會以男子之間的搏克勝負去解決。那時的搏克如現在的「自由式摔跤」,倒地後仍會繼續比賽,直至一方兩肩著地為止。據《多桑蒙古史》記載窩闊台喜觀角抵一節,對蒙古與波斯力士摔跤的描述:「二人相撲時,蒙古力士投比列於地。比列戲曰:『緊持之,否則我將脫身而起』,語甫畢,亟反蒙古力士而投之地」。可知倒地在當時並非摔跤勝敗的標準。

在蒙古史書和傳說中,也可以看到統治者通過預先安排好的搏克比賽陰謀殺死政治對手的記載。如《蒙古祕史》記載,成吉思汗之弟別勒古台與主兒乞部的不裡孛闊均以力士著稱,而別勒古台曾敗於不裡孛闊,並在宴會時被其所傷。一日,成吉思汗叫別勒古台與不裡孛闊比賽摔跤,不裡孛闊故意倒下,別勒古台壓不住他,就抓住他的肩膀、騎上他的臀部,並回頭看成吉思汗。可汗咬了咬自己的下唇,別勒古台明白其意,就騎在不裡孛闊身上。從兩邊交錯扼住其頸項向後扯,用膝蓋按住他的腰部,折斷了不裡孛闊的脊骨。不裡孛闊死前說:「我本來不會被別勒古台所勝!因為怕可汗,故意倒下了,我在猶豫之間,喪了性命!」

經過多年的演變,現時不同地區的傳統搏克發展出了不同的規則。在勝負方面,分別有「一方雙肩同時著地為輸」和「腳踝或者膝蓋以上的任何身體部位觸及地面為輸」兩種。在動作方面,則有些規定一方的手不得觸及對方的腿,有些規定一方必須通過抱腿摔倒對方才有效,有些允許抱腿摔,有些允許踢對手的腿。在某些地區,選手會在出場時表演獅子舞。而在蒙古國的搏克比賽中,選手會在出場時表演鷹舞。

 

獅子舞(圖片擷取自:YouTube

鷹舞(圖片擷取自:YouTube

 

此外,傳統搏克跟運動蒙古的裝束有所不同。與其他的摔跤術相比,搏克自有其獨特規則、方法及服裝,比賽選手上身需穿上皮革或帆布製成的卓得戈(蓋背袒胸、露臂的坎肩,邊緣鑲以金钃釘子),下身穿上闊大的班澤勒(褲子)並在外加上綉有圖案的套褲,再配以蒙古靴或馬靴。

蒙古國的摔跤手,在國家級比賽獲勝,甚至能獲得國家頭銜和榮譽。國家頭銜共分為8種,分別是: 隼(Nachin)、鷹(Hartsaga)、象(Zaan)、迦樓羅(Garid)、雄獅(Arslan)、巨人(Avarga)、廣闊的巨人(Dayan Avarga)、不敗巨人(Darhan Avarga)。當一個摔跤手在全國比賽中進入16強即可得到「隼」的封號,8強為「鷹」,4強為「象」,亞軍被稱為「迦樓羅」,最後的冠軍就被稱為「雄獅」。2次全國冠軍可晉升為「巨人」,4次全國冠軍晉升為「廣闊的巨人」。如果想獲得至尊的「不敗巨人」頭銜,則必須獲得4次以上全國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