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未來】保護互聯網企業法律過時 如何改革避免反效果?

撰文:孔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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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受惠於美國《通訊規範法》第230條(Section 230)的互聯網公司自然不會樂見保護傘消失。首先,科技巨頭否認共和黨指控的政治審查。在10月底的聽證會上,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的行政總裁均強調公司政治中立。Google及Alphabet行政總裁皮柴(Sundar Pichai)說:「我們在沒有政治偏見的情況下履行我們的職責。否則,(這將)完全違背我們的商業利益和使命。」

230條保護互聯網公司無需為平台上的內容和審查內容行為負責,各種互聯網服務因而得以百花齊放,修改或廢取230條將會直擊他們的商業模式。(Getty Images)

沒有保護傘的反效果

其次,若不再有230條的保護,許多社交媒體或互聯網公司那種依賴用戶生成內容(UCG)的商業模式將會受到挑戰。數碼權利組織電子前線基金(EFF)解釋:「鑑於用戶生成內容網站規模龐大,網上平台無法杜絕令人反感的內容出現在他們的網站上。」一方面,這將會對互聯網企業構成根本威脅。酒店、餐廳及旅遊景點點評網站Tripadvisor副法律顧問Bradford Young說,若230條遭廢止,公司要麼完全不審核內容,任由平台出現不相關的帖文,要麼刪除被商戶挑戰的負面評價,以避免發表虛假陳述的潛在法律責任。他無奈地嘆道:「Tripadvisor的規模還未大到有人手知道一間餐廳裏的湯是不是冷的。」

這正是Twitter行政總裁多爾西(Jack Dorsey)在10月底的參議院聽證會上所提醒的:230條令小公司得以擴大規模,與成熟、跨國公司競爭,摒棄230條不但可能破壞我們網上交流的方式,還會造成只有規模最大、資金雄厚的科技公司得以生存。受到更大影響的可能是商業規模較小的網站。為免遏制新互聯網公司創立和成長,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特別工作小組前成員Anurag Lal建議立法者只需將新規限應用到大公司,

特朗普指控社交媒體針對共和黨審查網上言論,呼籲廢除230條。惟Twitter行政總裁多爾西(Jack Dorsey)提醒,修改或廢取230條,將會加劇網絡言論審查,而且小型互聯網公司將會受到更重大打擊,有違立法原意。(Getty Images)

另一方面,230條的消失或會帶來反效果。多爾西在上月聽證會的預先聲明中警告,廢除230條:「可能導致言論刪除率增加、瑣碎的訴訟氾濫,以及嚴重限制我們處理有害內容和保護網民的能力。」一些法律業者也同意。言論自由及誹謗律師Ari Cohn指出:「互動電腦服務供應商若要承擔維持社群網站的成本的話,那麼,可能會出現更多的內容審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律師Floyd Abrams也表示,若網站失去230條的保護,將令所有用戶不太願意發表爭議性評論,從而影響到言論的多元化。

更新舊例之可能性

儘管如此,科技巨頭至少願意承認,他們在內容審查上的透明度可做得更好。在10月的聽證會上,多爾西回應:「我已經聽到並承認這些憂慮,希望以更高的透明度解決。」在這個意義上,Facebook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甚至願意接受某種監管改變:「大家想知道,公司會負上責任打擊平台上的有害內容,尤其是非法活動。他們想知道平台刪除內容時是公正、透明的……我相信國會應該更新法律,以確保它按原意運作。」

在早前的參議院聽證上,一眾互聯網巨頭行政總裁均否認審查內容有針對共和黨,但承認審查不當內容的過程可更透明化。(Getty Images)

其他界別也正從不同途徑試圖縮小230條的保護,其中一個方向是把部份保護內容「切走」,亦即不適用於某些網絡活動或內容類型。例如,共和黨密蘇里州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在6月就提出了好幾條修訂法案。其中一條主張,大型網絡平台若「惡意」地選擇性審查政治言論或競爭對手的內容,將失去基於「善意」的免責權,用戶可控告索償。美國司法部也在6月和9月發表一系列改革230條的建議。它除了提議取消條例對某些違法內容的免責保護,例如反恐、性虐待、網絡跟蹤、反壟斷等。

另一個方向是如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去年發表的報告建議,將第230條轉變為一種「交換條件」(quid pro quo)—網絡平台可以選擇承擔一些與內容審查相關的額外責任,以換取免責保護權,抑或放棄230條提供的部份或全部保護權。

(節錄)

上文節錄自第244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2月14日)《網絡免責法第230條將修訂 美科技巨擘或失保護傘 》。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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