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獅子開大口致未能達共識非首次 2011年先公布再調整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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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今午(12日)公布2018年電費調整,但消息指,至於港燈由於提出加幅過高,有指達成雙位數字,行會不同意,責成環境局再與港燈商討。
翻查資料,政府於2011年亦曾不同意兩電電費加幅過高,中電當時公布翌年加電費9.2%;港燈加6.3%。但由於加幅過高,時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及行政長官曾蔭權都明言「不可接受」,要求兩電再調整加幅。時隔一周,中電終宣布下調加幅至7.4%,其後中電再於在加價生效前一日(31日)轉,將加幅調低至原本「叫價」的一半,即4.9%。

兩電將於2018年加電費1.9%。(資料圖片)

邱騰華取消外訪斡旋電費

2011年12月,兩電公布翌年電費調整計劃時,社會已屢傳加風。當時有報道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形容形勢不妙,指兩電電費加幅水平是市民不可接受。在公布電費加幅前一周,邱騰華原定起行赴南非德班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惟有傳因與電力公司談判仍未達共識,邱被迫取消行程。

電費公布當日(13日),兩電並未傳來好消息。為求賺盡9.99%准許利潤,中電堅持2012年加價9.2%,港燈則在最後關頭修訂為6.3%,行政會議及立法會均表明不可接受,要求暫緩加幅。

邱騰華亦在立法會上明言不認同中電加幅,並質疑中電營運開支高於通脹,有必要加強成本控制。回顧當年經濟不景氣,邱騰華期望中電透過燃料帳和電費穩定基金,吸納一些開支,例如增准許燃料帳的負結餘。

曾蔭權要求兩電重新考慮加幅

高昂的電費加幅驚動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他批評兩電加幅不能接受,認為電力公司作為公共事業機構,應有社會責任,不應令市民百上加斤。曾蔭權當時指,政府的立場很清晰,電費加價的一些因素不可接受,電力公司應重新考慮,在年底前作出決定,必須確保加電費不會令香港市民生活更加困苦。

最終,中電在12月21日宣佈將淨電價的加幅由原先的9.2%下調至7.4%;港燈則將加幅維持6.3%,但採取措施,將大部分住宅用戶的加幅維持於5%以下。其後中電再於在加價生效前一日(31日),加幅調低至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