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21年前獲准換鐵閘 交還單位竟被要求付費還原 結局大反轉
公屋設備不能隨意改動,否則交還單位時需自費還原!有秀茂坪邨公屋住戶最近因單位成員減少而變成寬敞戶,需交還公屋單位,大廈主任及物管上門檢查單位設備時,要求住戶繳付4,010元還原鐵閘。該住戶隨即展示2005年申請自費更換鐵閘的文件,指出當年房署職員簽署了文件,證明改動合乎規格,文件列明交還單位時毋須還原,沒料到會被要求付費,「理由係文件叫我唔使還原,但文件冇叫我唔使畀錢」。該住戶無奈於網上發文求助:「想請問各位有冇人聽過呢個係理由,不需要還原的意思又是什麼?」
網民指出,「龍門任佢哋搬咩!總之當年有職員批咗唔使畀返錢,老死都唔畀!」、「主任唔識嘢亂咁噏!佢哋未見過唔出奇,成20年之前嘅嘢!呢單嘢一定要據理力爭,白紙黑字都俾佢打橫嚟講,真係好離譜」。該住戶其後交代後續,指出收到房署電話,「回應找到我舊的文件,鐵閘不需要付費還原」。
房屋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屋邨辦事處職員於9月23日到有關租戶單位進行退還單位前檢查時,發現單位更換了原裝的鐵閘,遂提醒租戶可能需要還原裝置。租戶表示相關改動已獲得房屋署批准,並出示相關批准文件。經核實有關文件並確認該鐵閘符合規格及狀況良好後,辦事處已於9月25日回覆有關租戶,有關鐵閘無須還原,租戶亦無須繳付相關的還原費用。
該公屋住戶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講述事件,最近因變成寬敞戶需交還公屋單位,大廈主任及物管上門檢查單位設備,評估有何處需還原,其他改動她認為是合理還原,「但唯獨是佢要我還原鐵閘,4,010元」。
交還公屋單位被要求付費還原鐵閘
涉事住戶指出,2005年曾申請自費更換鐵閘,「和諧一型鐵閘改趟閘」,解釋當年的鐵閘不安全,「當時入住,鐵閘下面有個窿可以伸手入去,開到鐵閘,而且鐵閘啲鎖匙,同1條鎖匙,我哋同隔籬屋都試過可以開到,屋企老人家日日提心吊膽驚有賊,日間我哋又要返工,所以令佢安心就換咗個鐵閘」。
住戶出示文件:廿年前獲准換鐵閘
該住戶強調,「當時有申請及符合房署要求,房署亦都簽咗份文件話我合規格,我自己都有份文件存檔,當時房署職員有講,要符合房署要求,鎖頭沒有損毀,操作正常,不需要還原,文件裏面都有寫」。
該住戶即場向大廈主任及物管展示文件說明情況,「但佢仍然堅持我要還原鐵閘,理由係文件叫我唔使還原,但文件冇叫我唔使畀錢」。住戶無奈向廣大網民求助:「想請問各位有冇人聽過呢個係理由,不需要還原的意思又是什麼?」
仍然堅持我要還原鐵閘,理由係文件叫我唔使還原,但文件冇叫我唔使畀錢
文件列明:鐵閘符合房署規定則無須還原
從住戶上載「出租公屋住宅單位租戶自費更換/改裝現有鐵閘或安裝新閘申請書及准許書」文件見到有列明,「如鐵閘符合房署指引的規定,租戶在遷出單位時無須把已更換的鐵閘回復原狀,並須同意鐵閘歸房委會所有」。
下1條款則提到,「如鐵閘未符合房署指引的規定,租戶須自費糾正未有遵守有關指引要求之工程,並須同意在遷出單位時鐵閘歸房委會所有」。
網民:職員咁講純屬打橫來
「字面睇,只要無損毁,唔使還原」
「據理力爭,封信已說明唔使還原,唔需要還原就等同唔需要畀錢!」
「職員咁講純屬打橫來,需還原而不還原先要畀錢,唔需還原何來畀錢之說?」
「其實文件上的下條款寫得很清楚,不符合規格就要自費還原。換句話說,上1條款話不需要還原的意思就正正表示不用付任何款項。否則沒必要分開兩條款項,而係統一話點都要付費處理」
網民:鐵閘使用廿年或現生鏽
「當年合格,但現在個鐵閘是否完好?有冇生鏽或問題?」
「可能係不需你還原,但要負責房署幫你還原的費用?咁你簽的文件有沒有這項註明?」
網民:文件首頁錯漏百出
有網民留意到文件首頁,甲部及乙部均未有剔選及將不適用者刪去,但房屋事務經理照樣簽署了文件,批評「錯漏百出」,擔憂就是否准許更換鐵閘一事上「口同鼻拗」,又猜測簽署文件者屬房署外判人員。
「睇唔明乙部係點,批准又唔批准」
「文件*號的,要刪除的冇刪除,佢可以話冇批准過呀」
「上部分要tick又冇tick,下部分要刪又冇刪,真係正式文件嚟?」
「呢份嘢批准簽名條友,應該都係外判管理人員,房署公務員只有AHM,沒有APM呢個職系」
住戶交代後續:房署找回舊文件證無須還原
該住戶其後交代事件後續發展,指出收到房署電話,「回應找到我舊的文件,鐵閘不需要付費還原」。
房署:有關鐵閘無須還原及繳付費用
房屋署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屋邨辦事處職員於9月23日到有關租戶單位進行退還單位前檢查時,發現單位更換了原裝的鐵閘,遂提醒租戶可能需要還原裝置。租戶表示相關改動已獲得房屋署批准,並出示相關批准文件。經核實有關文件並確認該鐵閘符合規格及狀況良好後,辦事處已於9月25日回覆有關租戶,有關鐵閘無須還原,租戶亦無須繳付相關的還原費用。
房署指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公屋單位內的業主固定裝置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為不准改動裝置(如隔火門,包括單位大門、廚房門等);乙類為可改動裝置(如鐵閘等),改動前必須得到房屋署批准,租戶亦須負責日後的維修責任;而丙類裝置(如花灑、水龍頭等)為無須得到房屋署批准而可改動的項目。
房署表示,更換鐵閘屬乙類項目,如租戶欲更換鐵閘,須事先向屋邨辦事處申請並取得書面批准。在租戶退租時,如鐵閘符合房屋署的規定,租戶無須把已更換的鐵閘回復原狀,並須同意鐵閘歸房委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