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差異】工會:僱主巧立職位、分工不公 令男女同工不同酬

撰文:林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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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看似理所當然,但實際上過去10年男女間月入中位數差距不斷擴闊,由2006年的2,200元增加近倍至去年4,000元。究竟當中發生甚麼事?
《香港01》訪問多名工會人士,發現原來有僱主利用行政手段,例如巧立名目為相同工作設不同職位、刻意分配行政工作給男性等魔鬼細節,合理化男女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情況。

差之毫釐已可造成待遇不一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在現行勞工法例下,原則上已沒有所謂「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不過在部份行業中「總會有啲唔同」存在。正正是一些輕微差異,造成男女員工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當中涉及以下三種常見做法。

同為清潔工但因職銜不同而未有相同待遇。(資料圖片)

現象一:同工不同名

胡美蓮指出,部分行業僱主會巧立名目,開設不同職位。例如清潔行業中,兩名同樣負責商場清潔的員工,但二人職銜卻不同,一個是「服務員」、另一個則是「潔淨員」。由於二人職銜不同,令僱主可合理化二人同工不同酬的不公情況。

差別待遇亦因為工作地點、分工不同。(資料圖片)

現象二:分工不公造成差異

另一方法則是以安排員工在不同工作崗位為由給予不同待遇。胡美蓮說,保安公司會因工作性質不同,向同一職級員工支付不同薪酬,例如留在控制中心工作的員工薪金,會較在大廈工作、巡樓的員工高。有保安公司長期只安排男員工在控制中心工作,令女保安員薪酬長期比男員工低。

男性主導的建造業中部分人因持有牌照而較年資不及的女工享有較高薪酬。(資料圖片)

現象三:善用男性既有優勢​

建造業一直以男性為主,各工種持牌工人亦是男性佔大多數,直至近年才開始有女性入行,由於資歷差異,令女性工人薪酬比男性持牌工人低。

不過胡美蓮說,女性負責的工作往往與男性無異,甚至有個案是女性獨立完成某項工序,再由持牌男「師傅」檢查加簽作實,是另類的男女同工不同酬。

需針對結構性問題方能治本

胡美蓮認為,男女就業上的差別對待,歸根究柢是社會對兩性的定型,影響就業市場結構所致,亦與政府就業政策有關。她呼籲政府考慮檢討現行政策,致力提供更平等的就業環境,並且率先推動更多平等就業的措施,方能有帶動更多私人企業跟隨。

性別歧視仍常存於職場

新婦女協進會執行秘書楊愛媚指,現時職場上的性別歧視仍頗為常見,男女在待遇上仍面對不同程度的差別,期望僱主的思維應與時並進,對所有員工,不論男女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