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銅鑼灣健身中心兩女職員 涉威嚇性營業行為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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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公布今日( 30日)公布,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銅鑼灣的健身中心的職員,於銷售健身服務時,向一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迫使他購買價值分別47,280元及1,600元的健身會籍和私人教練課堂,今日拘捕兩名健身中心女職員,她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表示,今日拘捕兩名分别為25歲及28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

最高判囚五年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並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不欲購買,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