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助理涉非禮女生 女事主向被告發香蕉圖案 辯方:似作性暗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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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資訊科技助理涉嫌上門非禮校內女童案續審,女事主今(4日)於區域法院繼續作供,她在錄影會面指,有次非禮事件發生時,事主的衣物被脫光留在客廳,卻撞正事主母親的男友到訪,母親男友發現女生衣物覺不尋常,即怕事主房門追問,女事主只解釋被告是來修理電腦的人。惟辯方質疑女事主與被告關係,更指女事主曾向被告發香蕉emoji,認為女事主是作性暗示。

32歲任學校資訊科技助理的被告,在區域法院否認非禮罪。(資料圖片)

現年16歲的事主在口供錄影透露,某次被告H.K.C.(32歲)在她家脫去衣物時並留在客廳,碰巧母親的男友突然到來,母親男友更發現到客廳有衣物感奇怪,便拍事主房門追問,事主即訛稱被告是來維修電腦。家人後來到學校門外等候被告,事件驚動校方從而揭發事件。

曾向朋友稱:全全係畀我咸濕架

辯方律師盤問時卻稱,女事主與朋友whatsapp短訊時,曾稱「全全係畀我咸濕架」,又指事主向被告發whatsapp短訊時,曾傳送香蕉等emoji圖案,認為女事主這些舉動均含性暗示。事主回應是表示與被告相熟,並承認曾傳送想和對方一同洗澡的字句,但不記得曾否問被告要否口交。

聲稱無人陪生日要被告上門

律師又指,被告聲稱遭侵犯後依然再叫他到住所,而其中一次是指無人陪她過生日,希望被告會陪她。事主謂,陪生日只是藉口,叫被告上屋的目的是叫他刪除之前拍下的裸照。

被告H.K.C.,32歲,事發時在事主中學任資訊科技助理。他被控4項猥褻侵犯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約於2015年7至2016年5月期間,在葵涌某單位猥褻侵犯女事主,及以裸照威嚇女事主。女事主當時僅13歲至14歲。

案件編號:DCCC11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