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癡搬屋失鞋要新業主賠30萬 報警拒受理 遭戲言中國人唔著舊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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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鞋如寵物的六旬婦人,2年前賣樓搬屋時,吩咐女傭將其中50對放於鞋櫃的「愛鞋」搬往新居。惟女傭未有跟從,婦人指該批鞋價值達30萬元,她向新業主夫婦追究,夫婦卻堅稱與失鞋無關,更揚言若誓曾偷鞋便絕子絕孫。惟六旬婦仍不信,誓要新業主夫婦賠償損失,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陸寶英視鞋如寵物般寵愛,會對鞋說話。(朱棨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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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陸寶英,兩名被告是為鮑錦洲及其妻李憶夢。

藏鞋500對 會對鞋說話

原告律師開案陳詞指,陸收藏鞋履已有35年,她視「愛鞋」為寵物,會和它們談話,陸在案發時約收藏500對鞋。而陸在舊居長沙灣翠竹苑的後門外放置鞋櫃,櫃內擺放約50對女裝鞋,估計轉售價不少於30萬元。該亦鞋的牌子包括Manolo Blahnik、Gucci和LV等。據了解,陸買入價錢介乎5千至1萬5千元。

女傭誤解把鞋櫃留舊居

陸供稱,她的500對珍藏中,亦有擺放在澳洲和深圳物業,她在舊居翠竹苑則擺放150對鞋,該3房單位中,其中1房特意收藏鞋子。她於16年10月把舊居售予被告夫婦,並吩咐菲傭把該批鞋拿到新居。惟她於同年12月由澳洲返港,才發現女傭誤解了陸吩咐把鞋櫃留在舊居的指示,以為把鞋留在舊居。

報警拒受理更被戲言

陸向翠竹苑法團主席求助,在對方協助下確認該批鞋已不翼而飛。而李在電話中否認拿取該批鞋,稱:「攞左你啲鞋就絕子絕孫!」之後又稱,已叫裝修工將鞋捐予救世軍,又可以講出陸穿6號鞋。陸因此不相信李沒有偷鞋的解釋。

她遂報案,惟她指警方拒受理, 警員並戲言:「中國人邊鐘意著舊鞋。」指陸可循民事訴訟解決。

辯方指陸曾形容愛鞋為「爛鬼鞋」

被告一方庭上播放於同年12月,5個陸致電李、而李沒有接聽而留下的留言。留言中,陸指李是「貪心鬼、黑心鬼」,斥責對方偷鞋和把鞋送予他人。陸又指會「玩法律」,「我係勝利者...我會笑到最後。」此外,陸曾稱:「我啲爛鬼鞋」。她在庭上解釋,自己的鞋是寵物和寶貝,只是配合李的說法,才稱「爛鬼鞋」。

辯方強調被告夫婦從未處理該批鞋,陸只是憑感覺控告被告夫婦,陸否認。陸又形容自己「慳家」,會買特價鞋。惟她在本案失鞋後,亦再有買鞋以作「填補」。

案件編號:DCCJ8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