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大戰FB】FB拒交資料 平機會主席:諮詢律政署研起訴

撰文:賴雯心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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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主席陳章明今早(10日)在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由於早前向Facebook索取涉歧視網民資料被拒,現正考慮刑事檢控Facebook。陳章明指,言論自由並非無下限,當涉及惡意中傷以及歧視,Facebook不能以言論自由為由,拒絕協助調查。

Facebook:以言論自由為中心 拒提供網民資料

平機會早前與香港的Facebook負責人磋商,盼就種族歧視言論執法達成共識,要求FB提供涉歧視的網民資料以助執法被拒。陳章明指,Facebook的拒絕原因為「Facebook是以言論自由為中心的社交平台。」,先指網民資料存儲在愛爾蘭,後指資料在美國公司,需再向該處申請,做法迂迴。

疑持雙重標準 網民機構意見非一視同仁

他表示,知道Facebook有封鎖用戶的機制,所以詫異Facebook竟然拒絕與機構合作,認為有雙重標準之嫌,是願意聽取網民意見,但不聽機構意見。現時,平機會正與律政署及機構法律部磋商,考慮是否有其他方法以取得網民資料,不排除向本地法庭申請相關搜令,以及向Facebook提出刑事檢控。

惡意中傷即屬違法 陳:言論自由非無底線

陳章明指,過往5年間,平機會共接獲51宗涉及中傷的投訴。網民在大眾傳媒雖然有言論自由,但並非無底線,違反本地法例的言論應受監管,網民不可肆意發表毫無根據的中傷以及指責。

他提醒市民,若言論無根據地指控本無犯法的某種族人士犯法,如泛指A種族全部都是偷竊或強姦犯等罪名,即屬歧視,或觸犯本港反歧視條例;網民亦需留意,在閱讀個別罪案報導後,留言若泛指某種族全也是該類罪犯,亦可能觸犯法例。他強調,任何人士在本港境內發表涉及種族仇恨意味的言論,即需負上相關法律責任;如為境外人士,離開執法範圍,平機會亦會透過國際訴訟平台執法。

現時,平機會的執法行動主要想取得有關人士資料,以勸喻他們撤回歧視言論。他指,自己明白網民留言發乎情,但亦希望能教育他們可止乎禮;又呼籲,無論是來自任何種族的市民,任何人士應該獲得基本尊重,網民不應該在公開場合及無基礎的情況下指責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