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驗船主任稱不識涉案驗船規例 律師指與前說法不同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2012年10月1日被撞後沉沒並釀39死,死因庭今(26日)展開第15天研訊,並傳召1996年曾覆核「南丫四號」穩性計算書的驗船主任梁維學作供,梁稱他當時並不認識「船總長一成」的規例,亦不知計算「南丫四號」的穩性時,要將舵機房和油箱房視作一艙計算。他指檢查時會計算船破艙後會否浸過水線,要符合這些指標,才會批出穩性計算書,但他在檢查過程中無翻閱圖則,亦無重新計算穩性數據。
代表家屬的律師指梁在2013年的獨立調查時,曾表示認識該規則,並有解釋計算方法。梁稱他不肯定1996年時否認識這規例,又承認多年來無翻閱資料,因為:「唔想記番唔開心嘅嘢。」
1996年曾覆核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書
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供稱,他在英國主修船舶機械工程,1989 年取得英國勞氏船級社(Lloyd’s Register)驗船員資格,1993 年加入海事處,入職時沒接受培訓, 1996 年曾覆核驗船督察何啟德審批「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書。
根據「南丫四號」於 1996 年 7 月 26 日所作的穩性計算書,該船船尾的舵機房及油箱房,被當作兩個獨立船艙,計算時指,若一艙進水後,船的穩性。
不認識船總長一成的規例
梁供稱他當時並不認識「船總長一成」(簡稱 0.1 規例,即船艙長度少於船總長一成,不能當作獨立船艙計算穩性)的規例,工作上亦未應用過,他不知計算「南丫四號」的穩性時,要將舵機房和油箱房視作一艙計算。梁作覆核時,是檢查船破艙後會否浸過水線,符合指標才會批出穩性計算書,但檢查時無翻閱圖則,亦無重新計算穩性數據。
過往同事已做的不會重複再做
梁稱他在南丫海難後,因工作需要才接觸及了解到「船總長一成」的規例,他之前毋須自行計算穩性數據。他亦承認,1996 年才加入本地船舶安全組時,並不太熟悉工作要求和流程,之前有同事已做的工作,他不會重複再做。
梁又指審圖是比較高階的工作,有更專業的培訓會更全面,但除培訓外亦有監督。但他稱只是:「做番我自己嘅嘢。」同事交工作過來,他會憑自己的認知作判斷。
2013年作證時曾解釋計算方法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指,梁於 2013 年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時,曾稱他認識「船總長一成」的規例,並曾在作證時解釋計算方法,質疑梁現聲認不認識。梁即說:「唔記得。」又稱他無想過這事仍會有這次死因庭,所以已丟掉很多文件,亦有很多資料已忘記。
若明知無理由特登不做
譚大狀質疑梁說謊,梁否認,重申他不肯定 1996 年是否認識 0.1 規例,又指若他在1996年時有看過,無理由特登不做。
已閱不代表批准
譚續指,梁當年曾在計算書上蓋上「Seen(已閱)」印,是否在覆檢時忽略了 0.1 規例?梁否認,又指他對當時未用 「approved(批准)」,而用「 seen(已閱)」覺得懷疑,又稱他不記得看過的範圍,而「seen」並不等於批准。
譚續指根據梁發給財利的信件,「seen」是有批准之意,梁卻稱只是有睇過,但不是全部看過,又一再強調他當時不認識 0.1 規例,且記憶已模糊。
多年來無再翻查資料
海事處代表大律師羅蔚山問梁, 他於2013 年的記憶應比今天更清晰,他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供,亦較為準確。梁承認多年來沒有再翻查資料,並說:「因為都唔想再記得呢啲唔開心嘅嘢。」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