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大會|大比數通過兩個月內再開會、否決去年核數報告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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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7月19日)上午11時會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特別業主大會在四個場地舉行,分別位於大埔、啟德、香港仔與天水圍,主要議程包括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匯報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匯報工程保險和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等。有575名居民親身或授權出席,佔整體居民28.98%。居民以約八成比數,否決去年的核數報告,報告中英文日期及內容出錯,由原法團聘請的核數師拒出席;居民亦以九成比數通過,兩個月內再開大會。
居民關注保險問題,太平保險(香港)代表表示,20億元火險政府收購業權後,不會賠付予居民,亦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及刑事調查後,才能開始理賠程序。
居民多次提問哪一個官員引用哪一條條例,封鎖宏福苑及禁止宏志閣居民回家收拾物件,合安代表多次回應指,非職權範圍內可回答。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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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周日(19日)上午11時會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大會在四個場地舉行,分別位於大埔、啟德、香港仔與天水圍。在大埔,因場地最初禁止兩名聯名業主一同進入,擾攘良久;另有獲授權人士,需時約45分鐘確認身份,致居民或獲授權者未能準時入場。大會延遲至約11時15分開始。

大維修退款1.1億元予1732戶

接近六小時的大會,大會主要議程包括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匯報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匯報工程保險和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等。

合安表示,已經發出1732張大維修退款支票,超過1.1億元。

宏志閣難獨立運作

合安亦有匯報沒有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情況。代表律師表示,宏志閣若獨立運作,大廈公契要大幅修改,包括將宏志閣與宏福苑其餘7座大廈劃分,例如設立進出通道等,也要整體業主同意,包括按揭銀行、承按人,之後亦涉及解散現有法團、清盤等程序,當中時間、花費都很高,故在法律及實務上均相當困難。

政府收購業權同買斷20億元火險索償權

居民亦關注20億元火險的問題,太平保險(香港)代表表示,20億元火險政府收購業權後,不會賠付予居民,亦要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及刑事調查後,才能開始理賠程序。至於其他第三者意外險,亦要留待刑事程序完結後,居民才可進行民事申索,而意外險的索償權不會因為政府收購業權而轉移。

有575名居民親身或授權出席,佔整體居民28.98%。居民以約八成比數,否決去年的核數報告,報告中英文日期及內容出錯,由原法團聘請的核數師拒出席;居民亦以九成比數通過,兩個月內再開大會。

多次追問政府圍封法理 合安解釋無法回答

在大埔及啟德,居民不時起哄。居民普遍不滿合安至今才開業主大會、不滿大會分四個地方進行、不滿無法上樓執拾、不滿宏福苑被政府一直封閉等,多於一名居民問及,「邊一個部門、機構、官員,要求圍封我哋嘅單位?」

多名居民,尤其住在只有一個單位焚毀的宏建閣或無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在會上表再度回家執拾的訴求,盼合安代表居民向政府反映:「你係我哋嘅代表嚟㗎嚇?」陳偉強稱可看看 「一戶一社工幫唔幫到大家」。

其中一項議程為合安設立實體辦事處,但不少業主在發問期間表明,其實設立實體專為宏福苑居民的辦事處,作用不大,因居民只希望增加溝通渠道,稱合安熱線長期打不通、問問題又找不到人。有居民在會上發言,稱「你實體又好Virtual都好,最緊要係搵到人。」合安亦解釋,討論這項議程,因早前有5%業主提議。

2026年7月19日,管理公司合安舉行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宏建閣居民陳先生出席大埔社區中心場次,中途提早離場。(夏家朗攝)

多名業主不滿「遊花園」

會議途中,多位業主提早離場,又不約而同批評合安「遊花園」,認為合安未能解答業主的疑問,亦有多位業主批評安排混亂。亦有業主批評核數報告有錯,因此投下反對票。

宏建閣居民陳先生未到下午三點已離開啟德社區中心的會場,他指會上有居民關注能否再次返回單位,惟合安一直沒有直接回應,或者稱沒職權回答,質疑合安只是「遊花園」。他又指,會議中的人核數報告日期有錯,令人質疑報告資訊真確性,因此投下反對票,並認為會議無法解答居民疑問,令人意興闌珊,因此提早離開。

宏仁閣居民陳太指,許多居民都關注再次上樓的問題,有居民提問究竟是哪條法例、哪個部門禁止居民上樓,惟合安僅叫他們問一戶一社工,「我今日先知原來一戶一社工個權力係咁大。」她形容今日會議如同嘉年華會,「不斷帶我哋喺到遊花園。」

她又表示,會議提到政府會在風季後,公佈宏福苑大廈勘察報告,惟當時居民或已不再是業主,質疑公布時間較遲。下次業主大會要在兩個月之後,但居民下月底前要決定是否出售業權,陳太希望合安可在相關死線前開會,「真係希望政府大發慈悲,唔好再玩呢場馬嬲戲。」

【16:55】合安:除宏志閣外,另外七座勘察報告,要待政府經過風季雨季,會視乎結構安全,再公布勘察報告。目前那七座正圍封,合安無法勘察。

會議結束。

【16:40】再有居民提問,哪一個官員、引用哪一條條例封鎖宏福苑,若合安作為管理人不知道,可以回答不知道,再代表居民向政府交涉。居民亦有提問,為何只有宏志閣有報告,而且其他幾座無報告。

合安代表律師:圍封是政府安排,政府基於什麼法律原則,合安無收到相關訊息。合安不方便解說,不想錯誤演繹政府原因。

【16:30】超過90%業主贊成通過決議,兩個月內召開下次業主大會。

【16:18】有出席業主大會的居民指,今日會議要議決通過兩個月內再度召開業主大會。有在宏志閣居住超過40年的住戶質疑兩個月後可能許多業主已出售業權,變相沒權參加業主大會。

【15:16】合安討論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居民關注,政府收購業權等最後限期是8月31日,賣業權後是否需要開業主大會,政府會否否決開會?合安代表表示,法例要求這個業主大會必須開,若未賣業權,居民可以參加。

【14:50】太平保險代表:大維修工程公司「宏業」,有購買建築工程全險、僱傭補償保險,亦有太平保險(香港)承保。亦需要待獨立委員會及政府部門的報告。

【14:38】合安:若設立專為宏福苑法團的辦事處,費用需要業主夾錢。目前合安的費用由龔如心慈善基金支付,而此前法團營運費用餘額還有約1000萬元。

【14:24】居民關注大維修供款欠款,合安會通知收購業權的政府,後續會發放欠款通知書,但未有決定如何安排。

太平保險代表:一般保險理賠,首先要釐定保單責任,涉及責任險、民事索償,要第三者要向責任方提出民事訴訟,再由有關責任方向承保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很明白大家心急理賠進度是否能推進,但受限於調查工作,如獨立委員會、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才能推進。

【14:16】居民要求合安回答哪一個部門、以哪一條法例封鎖宏福苑?為何只有宏志閣狀況的評估報告,沒有其他樓宇的報告?

就封鎖宏福苑,合安代表:之前已與政府溝通,有上樓需求可以問一戶一社工。

律師代表:勘察報告,得出的法律意見是超越合安作為管理人的職責範圍,因此不適宜在會議上討論或通過議程。

太平保險代表:火險在保單責任確立前提下,無論是否重建,保險賠償原則是以維修所需的合理建築成本,計算賠償金額。

【14:15】居民關注大維修退款如何計算,又表示追問一個月無獲答覆。合安表示,基於期數的供款,以及大維修餘額為基準。

【14:10】財產全險(火險)太平是否不賠?有按揭情況下,保險如何處理?私人保險如何安排?責任險賣業權後是否一併賣申索責任?

太平保險代表:

火險責任評定,要獨立委員會正式公布結果後,才可以作全面評估。不是業權賣給政府後,太平就不用賠償。賣業權與否不會有影響。

按揭貸款文件,要求保險賠償優先償還貸款,剩餘部份給業主。

不同保險投保同一個單位,不會獲得雙重賠償,這是保險和法律原則。會按不同保險公司去評估分擔。

責任險方面,保單責任與相關法律責任,要第三者向責任方提出民事索償,責任方再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申請。

【14:00】居民關注火險賠付問題,保險公司代表再回應表示,政府收購業權後不賠付予居民。

宏志閣電梯保養合約,合安表示由龔如心慈善基金每三個月支付,會繼續支付,直至有最終結果為止。至於宏志閣居民不能回家、以什麼法律限制的問題,合安表示無職權可以回答,並非管理人可以安排。

【13:51】測量師代表:鴻毅2025年12月17日發出《支付工程費用證明書(第十五期)》,已支付工程款HK$179,894,166.84。法團並無任何已完工部分但未付款的情況。

律師代表:民事追究,在獨立委員會幾刑事案件裁決後才適宜處理。民事訴訟,一旦敗訴,或需要承擔勝方訟費,因此需要非常審慎。

【13:46】合安:最多20億元保險賠償,政府收購業權時,會一併買走索償權。責任保險申索權,仍在大火中有人身傷亡的認識中,政府不會買走相關權利。

【13:44】太平保險(香港)代表:保單法律責任,要待獨立委員會正式公布後,再作法律評估。

【13:40】火險包括大廈結構(不包括地基)、公共地方、小業主單位收樓時的狀況(包括天花、地板、牆),投保額為20億元。小業主家居財務並不包括在內。

【13:34】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核數師報告,79.89%反對,不獲通過。早前居民發現,核數師中英文日期不同,合安表示核數師無到場,居民可以投票決定是否通過,而該份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核數師報告是由該時段的時任法團、即徐滿柑為主席的法團所聘請核數師完成。

【12:21】截至12點,親身及授權出席業主人數為568,佔全體1984的28.63%。

【12:15】大維修若有欠款,律師會通知政府,居民可以聯絡解說專隊。

宏志閣居民提問,為何宏福苑居民不能回家取回物件,有什麼法律禁止居民回家?

合安回應指,政府未解封,不是管理人(合安)職權範圍內可以安排。

【12:13】管理費退款安排,還有合約(如太陽能板等)仍在商討中,要待日後處理。

【12:00】業主提問,合安以難以聯絡業主為由,而推遲開業主大會,但又可以聯絡業主發放退款支票,要求合安解釋原因。合安指是場地問題,已經積極安排。

業主亦發現,核數報告中英文日期對不上,要求合安解釋。合安表示,報告由核數師簽署,曾邀請核數師出席,但對方表示不出席。會反映情況。

【11:44】截至7月15日,發出1732張退款支票,共1.146億元。平均每戶6.6萬元。

【11:42】宏志閣若獨立運作,大廈公契要大幅修改,例如設立進出通道等。門檻相當高,要整體業主同意,包括按揭銀行、承按人,需要解散現有法團、清盤等,時間、花費都很高。

2026年7月19日,宏福苑法團特別業主大會,合安管理公司公布大維修退款1.14億元。(居民提供)

【11:30】合安管理人解釋,賣業權、樓換樓計劃、原址重建不納入議程原因,因與《建築物管理條例》抵觸。

【11:00】業主大會9點開始登記進場,11點開始。有部份居民持有授權票,一度有居民因授權票問題被禁進場,部份居民解釋後獲准進場。

根本「合安管理有限公司」7月4日發出的通告,特別業主大會會議議程如下︰

1) 管理人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之交接進度;
2) ⁠ 管理人匯報宏志閣情況;
3) ⁠ 管理人匯報管理人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全體業主;
4) ⁠ 管理人匯報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並議決通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核數師報告;
5) ⁠ 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工程保險、屋苑保險之跟進情況及進度;
6) ⁠ 討論及管理人匯報宏福苑與宏業、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及跟進處理;
7) ⁠ 討論管理人設立實體辦事處的建議,以協助處理宏福苑業主的查詢;
8) ⁠ 討論及議決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
9) ⁠ 其他事項。

2026年7月17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最後一日,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右)。(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至於上周五完成的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前後歷時近四個月、一共30場的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在今日下午迎來最後一節,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就圍標問題作總結陳辭後,總結今次匯報。

他在最後一場聽證會,展出參考「格蘭菲爾問責網」(Grenfell web of blame)的圖片,指2017年英國的大火後,調查委員會製作了圖表,說明責任誰屬。他又指,宏福苑與格蘭菲爾大火一樣,事後各方不斷推走自己責任,惟他強調,若當時有「做多一點」,今次傷亡有機會減少。

▼168名死難者完整名單▼

據《香港01》了解,聽證會及調查過程揭示的制度問題錯綜複雜,委員會需要時間完整梳理,預計要到10月下旬才能提交報告。

獨立委員會代表律師在總結陳辭中詳述四個政府部門責任,包括勞工處、消防處、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直言是監管機制失效令到騙徒有機可乘。消息指,這也將是調查報告研判政府方面直接責任的基調。

2026年7月17日,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最後一日,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2025年12月1日,宏福苑大火後,災場外擺滿悼念鮮花。(資料圖片 / 夏家朗攝)
宏福苑聽證會|共30場正式完結待寫報告 結語永誌不忘、無從抵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