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嶼山放蛇 拘捕白牌車女司機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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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嶼山打擊白牌車,拘捕女司機。大嶼山警區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根據線報並經深入調查,今日(26日)下午約2時45分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執法行動。警方派員喬裝乘客,以200元車資租用一輛輕型貨車,由昂坪前往東涌迎東邨,當抵達目的地時,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女司機。

被捕女司機49歲姓莊,本地人,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而有關涉案輕型貨車車主,亦須要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