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意外】勞工處發暫時停工通知書 向死者家屬致慰問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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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內河碼頭周三(3日)晚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一名32歲女工遭象式起重機輾斃。勞工處今日就事故表示十分難過,並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指已向有關處所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亦已派員到現場調查,以確定成因。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意外中女事主行經該貨櫃碼頭內一條行車路時,被一輛象式起重車撞斃,處方對於有工友身故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

勞工處在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已向有關處所的佔用人及僱主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有關行車路被用作行人通道及使用涉事的象式起重車,直至信納對方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會撤銷。

發言人指,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勞工處亦會於日內在網頁發放「職安警示」及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處所佔用人/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進出途徑/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