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借零錢找續詐騙13店舖 25歲女被捕

撰文: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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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5歲女子涉在油尖旺一帶,先後向13間店舖訛稱自己是其他店舖職員,需要零錢找續,但向他們借錢後失去蹤影,並在警方作出拘捕時反抗,導致兩名警員受傷。她被控十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

警方由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共接獲13名於旺角、油麻地及尖沙咀區的店鋪職員報案,指一名女子向他們訛稱為其他店鋪的職員,聲稱其店鋪沒有零錢找續客人,請求他們借出介乎500至2000元的零錢作找續用途,其後報案人與該名女子失去聯絡,涉及金額約13,500元。

警方於昨日(10日)下午約5時在旺角區截查一名目標女子。該名25歲姓盧本地女子拒絕合作並反抗,警員制服及拘捕該名女子。兩名警務人員受傷,清醒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該名女子被控以1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下周一(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