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打擊非法電動車 拘6男女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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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一連3日(5月7日至5月9日)在區內進行代號「朝陽」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行動中,警方分別在大埔、屯門、八鄉、落馬洲、及打鼓嶺區,拘捕共5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齡介乎35歲至71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共扣查1部電動滑板車及5部電動單車。

警方指,為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新界北總區警員共派發約2,500張相關的宣傳單張。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又指過去3個月內,全港發生了1宗與電動可移動工具有關的致命交通意外,警方會繼續嚴厲執法,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