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自建5層民房倒塌釀3死14傷 兩名房東被捕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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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上周六)凌晨近6時,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葉廈村一棟5層的磚混結構自建民房發生倒塌,致3死14傷。目前,兩名疑犯鄭某其、鄭某明(兩人均為倒塌房屋房東)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立案調查,現已被刑事拘留。

2月16日(上周六)凌晨近6時,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葉廈村一棟5層的磚混結構自建民房發生倒塌,消防員到現場搜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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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事件發生後,現場搜救工作於當晚近10時完成,總共救出17名被困者,其中3名被困者重傷不治。

報道稱倒塌房屋建於2003年,倒塌原因正在調查中。2月17日(周日),福建省委副書記、福州市委書記王寧主持召開全市建築工程安全隱患排查視像會議。王寧指出,倒塌事件暴露出建築工程領域特別是農民自建房還存在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工作還有漏洞。

開展整治行動 消除安全隱患

福州市於2月17日出台開展建築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調查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的安全隱患。

該行動方案重點整治的六類對象分別為:已建成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無正式審批、無設計圖紙、無施工資格、無竣工驗收的「四無」自建房(含廠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