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愛健康﹕須於停牌日起計18個月內復牌 否則或被取消上市地位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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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愛健康產業(1889)發出公告,指出上市(覆核)委員會對上市委員會決定的覆核,已於今年1月7日進行,並於本月13日收到接獲上市(覆核)委員會傳真,表示彼等決定維持上市委員會的決定。

根據該份傳真,上市(覆核)委員會基於(其中包括)以下理由作出上市(覆核)委員會決定。公司新收購的兩間公司,即福建永春及福建至信目前仍處於初期階段,缺乏往績紀錄,規模甚小,產生的收益較低,溢利或虧損淨額極少。公司尚未能證明該等新收購如何大幅改善營運水平,及支持可行及可持續的業務。

大幅向下修訂收益預測

公司在去年7月11日,向上市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預測於2019財政年度及2020財政年度,分別產生1.62億元(人民幣‧下同)及3.37億元。在去年12月2日就第二次覆核聆訊提交的最新文件中,公司將於2019財政年度及2020財政年度的預測修訂為7,200萬元及2.26億元。該等偏差令人質疑公司預測的可信性。

此外預測收益及預測毛利率並未經歷史數據或其他市場證據充分證實,收益及溢利預測能否實現,在有疑問。

公司就第二次覆核聆訊提交的文件中指出,在2019年6月30日,公司總資產約為2.63億元。由於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6個月財務業績未經審核,且並無提交任何支持證據,所以上市(覆核)委員會無法核實有關資料的可靠性。

資產水平惹關注

鑒於對公司目前及未來業務模式的嚴重懷疑,上市(覆核)委員會關注到該等資產運作可能無法令公司以充足營運水平開業務,以證明公司股份持續上市屬合理。

鑒於上市(覆核)委員會決定,公司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並於暫停買賣日期起計18個月期間內恢復買賣。若公司未能於18個月期間屆滿前如此行事,港交所將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會仍在審閱上市(覆核)委員會決定,並正與公司法律顧問及財務顧問討論該決定,並將積極籌備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