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敢言記者「被嫖娼」 證據不足獲國家賠1098元

撰文:陳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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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永生妻子透露,丈夫被便衣公安圍捕的時候,正前往火災現場採訪。(網上圖片)

今年初3名甘肅記者被當地公安指涉嫌敲詐勒索,遭刑事拘留,其中一名記者更被指涉嫌嫖娼,但當局其後又指有關嫖娼指控證據不足。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在兩會期間接受訪問時說,當事人涉嫌嫖娼事實不清,已領取國家賠償1,098元(人民幣‧下同)。

《新京報》報道,本身是全國人大代表的路志強說,記者張永生被公安扣留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他們從省檢察院和蘭州市檢察院抽調35名調查人員,組成調查組,並邀請人大代表、特約監察員、記者等參與調查,最終得出結論。

路志強說,張永生共涉嫌4項敲詐勒索案件,每一項皆有人證、物證及他本人的供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共涉款5,000元人民幣。至於張永生最初是以涉嫌嫖娼罪被公安拘捕,路志強說,經過省檢調查得出的結論,他涉嫌嫖娼的事實不清,當局將參與拘捕的民警停職一個月,並作誡勉談話。當地公安機關已經向張永生作出國家賠償1,098元。

甘肅省委書記 遇提問黑面

內地媒體報道,在甘肅代表團舉辦的媒體開放日活動,多名記者多次大聲呼喊,希望當局回應「武威抓記者」事件,但均未得到回應。當《新京報》記者向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問及事件時,王三運更當場「黑面」,沒有回答。

今年1月7日,《蘭州晨報》、《蘭州晚報》和《西部商報》駐武威市記者站的3名記者突然失蹤,其後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以涉嫌嫖娼罪,將《蘭州晨報》的張永生行政拘留,並稱這3名記者涉嫌敲詐勒索罪,將他們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調查。

不過據《蘭州晨報》多名員工透露,被捕記者此前曾因揭露當地黑暗面,受到當地​​公安局和宣傳人員威脅,要求撤銷所刊發的稿件,質疑當局捉人具有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