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本港媒體人咼中校已出獄 王健民放棄上訴
曾被內地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刑的港人咼中校,據報已於上週日(8月28日)出獄,並已赴外地休養,暫時不會回港。而一同被判刑的港人王健民則正式放棄上訴。
據星島日報報道,從深圳方面消息了解到,因為將境外出版物運回內地發行,在7月26日被內地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的香港傳媒人咼中校在周日(28日)早上離開南山看守所,隨即被家人接走。據悉,他與家人已到外地休養,暫時不會與友人聯繫,「想休息一下」。
香港時政雜誌《新維月刊》出版人王健民和編輯咼中校自2014年5月分別被警方從深圳的家中帶走。十個月後,他們因曾將《新維周刊》和《臉譜》寄給八名內地讀者,而被深圳南山區檢察院認定在內地編輯出版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接近780萬港元,被提起公訴。
在兩人被拘留兩年多後,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26日對兩人宣判,王健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3個月,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咼中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3個月,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王健民的妻子徐中雲因幫助丈夫將在香港出版的雜誌寄給內地客戶,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這兩份雜誌自由撰稿人劉海濤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曾在評論兩人案件時表示,當局對王建民等兩名香港記者判刑,目的是要在香港起到寒蟬效應:「讓香港的書商和記者引以為戒,不要再發表任何批評中共政府和領導人的文章。」這次判刑也是做給大陸公眾看的,「讓到香港旅遊大陸人不要再去搶購禁書和政論雜誌,你敢帶進來,我就可以給你治罪。」
現年41歲的咼中校畢業於武漢大學,在2002年曾因萬字網文《深圳,你被誰拋棄》而爆紅,並與深圳市長于幼軍對話,後來便透過「專才計畫」來港,在《亞洲週刊》任職,並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他後來協助《亞洲週刊》前同事王健民,先後創辦《新維月刊》及《臉譜》雜誌。
2013年10月,晨鐘出版社的老闆姚文田被以「走私化工原料」為名在深圳拘捕後被判10年。今年則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王健民和咼中校案是近年來第三起香港傳媒出版界人士被中國大陸逮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