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分拆所得稅處 個人所得稅改革如箭在弦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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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多少人仔才算高收入?這背後,國家統計失準的問題浮出水面。(路透社)

中國財政部調整架構,最引人注目為分拆財政部稅政司轄下所得稅處,另立個人所得稅處及企業所得稅處。雖然目前具體分工不明,但財稅專家向《南方都市報》表示,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意味著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提速,未來改革方向是綜合稅制。

第一,中國政府希望改革稅制,加強直接稅功能,從而獲取稅務手段以調控經濟,所以先由個人及企業所得稅著手。「長期以來,中國的稅收體系都是以流轉稅為主,直接稅為輔,而在國際上通行的模式是以直接稅為主。」上海財經大學公共財政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小川指出,分設兩大所得稅處,代表當局有意實行分工,專門研究,以提升改革速度。

其次,假如要推廣個人所得稅,中國政府需要詳盡徵收和豁免標準。有稅務局幹部即指出;「其實上面一直對個人所得稅改革非常重視,也想提速。」可是,雖然確定綜合稅制方向,一大堆豁免項目懸而未決,包括養老、房貸、教育等等支出,又未知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按家庭還是按單身個人徵收。新設兩個所得稅處大概會探討相關問題。

實則《華夏時報》今年初報道,個稅改革方案在財政部內部已經完成,將於2016年上半年上報,下半年部分政策即可實施,可是至今仍杳無影蹤,顯然當局認為時機未至。當時該報稱個稅改革主旨如下:

合併部分稅目,是將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酬等連續性勞動所得等,合併為「綜合所得」;其他財產性所得以及臨時性、偶然性所得仍作為「分類所得」,這為稅前扣除做出了鋪墊。
以家庭為征收個稅主體,計算家庭支出抵稅,適時引入家庭支出申報制度,允許夫妻聯合申報家庭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貸款利息等相關支出,並在夫妻之間分攤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分別納稅。

12萬年收入就是「高收入者」?

改革方案雖未出爐,坊間已事先指出一大問題:核實稅源和所得。

按《第一財經日報》今日(11月11日)報道,有一位匿名人士熟悉個稅改革方案,他透露改革主旨為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負,適時加入教育、養老、房貸利息等豁免項目,同時提升高收入者稅負。那麼何謂「高收入者」呢?就這一點,上月(10月)內地網上曾鬧出一段小風波,網民爭議個以「年收入12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定義「高收入者」是否合理。

事緣當時上月(10月),國務院文件提及「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但不嚴謹的媒體將「高收入」替換成「12萬」,才引發爭論。其後新華社即引述財政部專家後稱,「這一觀點純屬謠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早在2006年就開始執行了,「是為後續個稅改革進行試點探索積累經驗;年收入12萬元,並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劃分界限」,不涉加稅問題。

網民誤信謠言卻無足深怪,此因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按2015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disposal income)計,年收入54544元已可躋身佔人口兩成的高收入人群。據此標準,說年收入12萬元已是「高收入者」實在不足為奇。然而,如此狀況顯然有失真實。單是以中國人在海外瘋狂旅行和買買買的節奏來看,富人也不可能賺這麼少。

為何那麼多人逃離稅網?

首先,問題出在個體商戶的收入難統計。中國目前有5500萬個體戶,近年全民創業風潮下,增速更快。因為內地發票系統有縫可鑽,個體商戶報稅常年存在低報、造假問題,更遑論精確統計收入。

另外,近年中國樓市可謂瘋狂,10年前50萬購入的房產,如今可能500萬賣出,不少人用這樣的方法成為「隱形富豪」,而這部分其實並未計入收入中。除此,官員、商人的灰色收入更是難以計算,因此個人稅收機制實則更多是「剝削」了收入透明、賺固定人工的「老實人」,真正聰明的有錢人很可能遊走在稅法之外。

有見及此,《華夏時報》透露,當局將建立和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資訊系統,個人收入和支出項目、成本設定都將逐漸登記入庫。新華網亦表示,稅務部門正在推進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有望在2018年實現數據統一管理。到時,個人人工、其他薪酬、證券、不動產、保險、銀行存款等信息均將被納入系統。屆時,收入統計過於粗暴單一、有失準確的問題能否解決,個稅徵收能否走向公平,將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