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非法疫苗案一審宣判 兩名主犯分別判囚19年及6年

撰文:陳曉
出版:更新:
1月24日,山東非法疫苗案宣判,兩名主犯龐紅衛(右上)和孫琪(右下)分別獲刑19年和6年。(新華網/網上圖片)

山東省在2016年3月爆出非法經營疫苗案令全國震驚,總理李克強在去年4月時親自批示此案,處分涉及17個省市逾300名幹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今日(24日),對兩名案中主犯龐紅衛及孫琪一審判刑,兩人分別被判刑19年及6年,而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藥品則依法沒收。

據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稱,法院認定龐紅衞、孫琪母女二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疫苗等藥品,嚴重擾亂藥品市場秩序。龐紅衞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孫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4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濟南中院表示,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間,龐紅衞先後在山東聊城、濟南天橋區等地僱傭人員、租賃倉庫,從國內多地購進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口服輪狀病毒活疫苗及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多種藥品,存放在不符合疫苗等藥品冷藏要求的倉庫內,銷往中國各地,並以「保健品」等名義通過不符合冷藏要求的運輸方式發送疫苗等藥品,銷售金額合計近7500萬元。

而孫琪則在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間,在明知其母親龐紅衞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等情況下,仍幫助對方從事記賬、收發藥品、辦理銀行轉賬等經營活動,參與的銷售金額合計逾4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