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節】從情感、健康到國家安全 玉林狗肉節的話語博弈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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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廣西玉林狗肉節將至,伴隨狗、貓等動物愈發成為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侶,社會逐漸開始討論動物權利和動物福利等面向,人們對狗肉節自然倍加關注。日前,香港01記者抵達玉林,貼近觀察狗肉節的現場情況和變化。有城管對01記者表示,今年情況「平靜」許多,來到狗肉節的人數明顯減少。無論是買狗者還是賣狗者,愛狗者還是食狗者,都沒有往年「熱鬧」的景象。究竟是愛狗人士多年來的呼籲,取得了社會的回應,還是當地習俗戴了「金鐘罩」?對玉林而言,狗肉節僅是日常生活中如常的一天,近年來激起社會輿論攻擊,與愛狗人士訴求變遷不無關係。

2017年6月,備受爭議的廣西玉林狗肉節再次在爭議聲中舉行。(梁鵬威攝)

文:羅東(武漢大學社會學碩士)

兩年前,我到廣西玉林做碩士學位論文的田野調查,它因每年夏至狗肉節成為中國動物權利運動最激烈的城市。於許多人而言,「既有愛狗的自由,也有消費狗肉的自由」,兩種自由各就其位、互不干涉最為理想。前往玉林抵制食狗的抗議者,被認為是不可思議、瘋i 的,更是在干涉其他人的消費習慣及權利。

儘管簡單的愛狗或護狗行為早已出現,但那總歸是一種私人行為。當下對動物權利的呼籲,已經提升到保護貓狗等伴侶動物的生命權和尊嚴權層面上,目的則在於改變整個社會對待牠們的行事方式。

按照歐美起源,動物權利是一種將人類文明的生存、生命和尊嚴等權利,延伸到他種動物(non-human animals)身上的觀念。此種觀念,支撐了20世紀1960年代末興起的動物權利運動,以抵制生物科學研究中的小動物實驗、動物表演、打獵、皮草動物養殖與貿易等。

然而,在社會傳統、觀念和法律政策等層面,動物權利在中國均不具備可借用的文化資源。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做法一樣,中國也有針對(野生)動物保護的舉措,卻並未包括貓狗等伴侶動物;佛教固然有「萬物終生平等」的信條,卻不具備對非信徒動員的能力;民間也有「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的說法,卻沒有上升到一種權利的程度。

2016年,天津的愛狗人士楊曉雲連續3年來玉林買狗,盼盡量多挽救狗隻性命,但卻成為狗販戲弄嘲諷的對象。(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動物權利」作為一個名詞,與「權利」一樣都是舶來品。但剝開表皮來看,「動物權利」的內核卻不太可能是傳播來的。他們習慣將自身與狗的故事追溯到兒童或年少時期,在鄉村田野,是狗陪伴他們熬過了「留守兒童」的孤獨,在城市公園,是狗陪伴叛逆出家的少年少女。在城市化浪潮下,狗和人的關係也在城市生活中改變。對於養狗的家庭而言,狗不再是守家門的傳統工具,而是一種提供情感支援的伴侶動物。

然而,這只不過是一種私人情感,仍不得不從「眾生生而平等」的自然權利上創造出動物權利。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曾對動物權利的觀念做出簡述,說他從動物進化而來,而又不像其他動物那樣「缺乏智力和自由」,但其他動物也是有知覺的,「牠們同樣應該享有自然賦予的權利,人類有義務維護這一點」。他特別指出,「動物有不被虐待的權利」。

這段話,是行動者在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等社交平台反覆引用到的一段話。顯然,行動者在中國語境裡尋找不到可支撐動物權利的資源,在解釋自己的觀念和行為時,也像西方的一些早期思想,把動物上升到同人類享有平等權利的地位。但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思想只是他們為證明自身正當性借來的說法,並不是說,中國行動者的「動物權利」的觀念是傳播來的舶來品。

結果是,「動物權利」在中國的從天而降,剛出現就被貼上標籤,就此上演了一場話語鬥爭。動物權利的宣導者和行動者,被人們稱作「愛狗人士」,經2014年玉林狗肉節後,已變得家喻戶曉。鋪天蓋地的新聞報導同樣是這樣來稱呼他們。但行動者認為被污名化,拒絕使用「愛狗人士」,以「志願者」或「動保界」來稱呼自身或他們的同伴。

玉林狗肉節現場,亦有出售貓的攤販。(香港01記者攝)

在行動者看來,不管虐殺還是食用狗肉的行為,都是非人性和野蠻的。野蠻,是同文明相對立的未開化狀態。在2015年狗肉節前夕,我同來自廣州的陳女士走在城市街頭,經過垃圾堆、紅綠燈和服裝市場的高音喇叭時,從言語與表情中,都可以看出她對當地的反感。她不認為這是一個現代的中國城市。他們把「做文明中國人,不吃貓狗肉!」和「做現代公民,不吃貓狗肉!」等標語寫上抗議時穿上的白色襯衫和舉牌。但行動遭到了動物權利反對者的抵制與嘲諷,在他們看來,這些行動者是矯情做作,是「狗粉」,是崇拜邪教的「拜狗教」或「犬能神教」。他們拒絕承認行動者的「(公益)志願者」稱呼。

然而,行動者強烈的精英感和非此即彼的「野蠻與文明」二分法,亦常將其置於不利的輿論地位,在反精英和民粹化的互聯網上,更是遭到了大眾的反感和敵視,「你們是有錢人講文明,我們窮人野蠻所以吃狗肉。」就連中國網路紅人「鳳姐」也在嘲諷,這是富人才有閒情玩的東西。

顯然,行動者在公共輿論中處於不利地位。2014年的前兩年,抗議狗肉節時,行動者使用的是情感話語,標語和口號是「我的狗狗去哪裏了?」和「人類朋友,請不要吃我們!」等,渴望通過情感來影響和改變食狗肉的習慣。但他們的用語在2014年有了第一次轉變,出現了「食狗肉有害健康」以及「為了玉林人民的健康,請放下屠刀」等口號。

只不過,他們的歸因很模糊,基本邏輯是找有食狗經歷的患病者。然而,當地人並未表現出認同的趨勢,「你說有害,我們吃了這麼多年,也沒有見誰因為吃狗肉就病了,就即使是說有一點危害,那也是我們自己的事。」

第一次話語轉變中,行動者把動物權利從情感論證轉移為身體健康問題,轉移未果,沿着這一路徑繼續推進,進而演變為政府責任和法律問題,「這些老百姓不知道吃狗肉會給自己帶來危害,所以必須得政府站出來引導……如政府不這樣做,老百姓怎麼知道?」

為了迫使地方政府承擔責任,他們又在兩個方向上將食狗問題具體化。一是質疑捕殺狗帶來的治安問題,二是狗肉運輸和流入餐桌違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問題。狗肉檢疫是一個悖論,因為從產地(活體狗)檢疫到屠宰(死體狗)檢疫,都需要一個國家檢疫規程和標準,但狗不屬於現行規定的牲畜類,不能檢疫,而不能檢疫便不能流行市場。但行動者向地方政府舉報、信訪時,卻節節敗退。

這時,行動者已將運狗者、狗肉館人員和狗肉消費者視為非法公民,而不再是不文明或野蠻人。到了2015年,他們針對玉林狗肉節的抗議標語也順理成章地出現了「做守法公民,抵制貓狗黑色產業鏈條!」他們同時認為,地方政府沒有依照法律執法,是瀆職和不作為。站在對立面的反對者也被貼上新的便籤,不是簡單的「愛狗人士」、「狗粉」或「拜狗教」,而是「勾結境外反華勢力」。

不知是否多年的國際關注略收成效,2016年的玉林狗肉節明顯「收斂」了,狗販的數量也減少。(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同年的狗肉節前夕,我走在玉林街頭,看到有戴着墨鏡的中年男子舉牌反對外來的行動者,內容是「愛狗人士是賣國賊,勾結境外反華勢力!中國的事中國人做主!絕不允許外國佬干涉!」,我為之一震。

這一年,類似「勾結境外反華勢力」的話語已變成動物權利反對者和玉林當地民眾的共識。有反對者更是據此對「勾結境外反華勢力的邪教組織」成員做了一個排行榜,叫作「犬能神教十二大護法」,名稱取自於中國政府長期打擊的邪教「全能神教」。榜單全文是中國歷史上的「大字報」的筆法,對行動者的職業、人際關係和個人經歷等資訊瞭如手掌。

行動者在訪談中對我說,「賣國賊」和「勾結境外反華勢力」的說辭得到地方政府的宣導,我對此持更審慎的態度,但不置可否的事實是,在玉林各種城市論壇和微博等平台上,確實盛行這樣的「陰謀論」。近代以來中國都是防禦性的國家,歷史走到現在,那些含「民族主義」的集體記憶被喚醒仍不是件難事。

此時這場話語鬥爭,已將動物權利推到一個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政治問題,相較於行動者使用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一層政治性。

事實上,圍繞「動物權利」在話語上的博弈並未就此終結,後續已經超出了社會內部,還走向了央地關係、外交上的國際關係等層面。然而,單就從社會內部望去,動物權利的宣導者和行動者、反對者及其他群體,都在渴望拉攏「強國家」以實現目標:在行動者那裡,是要求地方政府對管制狗肉交易市場的不作為,以消滅狗肉產業鏈;在反對者這裏,則是利用模糊的「勾結境外反華勢力」來對抗行動者,他們希望這一政治話語能獲得國家的認可,用國家武器強制打壓動物權利。只不過,從歷史上走來的「強國家」傳統,既可能成為動物權利行動者和反對者的拉攏對象,也將決定兩者在未來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