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香港工作,對同事對老闆的要求從來不會托手踭。以為這是應有的工作態度,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想得到所有人的認同,想升職想加人工,所以有求必應。
有時候,我的確也只是單純的想要幫同事。同事有事要走先,我留下來執手尾。下次我有事要走先,我相信同事也會幫我。
來到倫敦工作,發現這裡的同事好像比較「自私」,而且也是推工作的高手。
臨近5點多收工時間,總有同事有些即日要完成的工作未做完,需要些小幫忙。初來甫到,我繼續有求必應 ,懶好心去幫要幫手的同事。有時見無人回應個同事,我就話幫佢。其實大部分要求都只是一些小工作,例如再檢查一些數據,有時15分鐘做完,最多都是30分鐘。但是之後我發現,好像除了我之外,並沒有其他人幫這些需要幫忙的同事。而我也成為在團隊裡永遠最遲走的一個。
有一天,我決定不想做最遲走的一個了。又是接近收工時間,有位同事趕住去托兒所接女兒,就問有無人可以幫佢檢查一份文件然後交出去,我知道這類文件大約只需要20分鐘的時間去看,我覺得也不算花很多時間。有位同事即刻一口拒絕:
I am afraid I can't, I am still working on a few things. Can you get someone else to help you?
另外一位同事也推托:「I can't help as well, I am about to leave as I have a doctor appointment. 」再有一位同事好像想幫忙但又好像不是: 「I really want to help you, but I need to finish this report first. I can’t promise. 」 原本決定今天一定要準時下班的我,不忍看到這位同事繼續被拒絕,我選擇了幫她。最後的結果不用說也知道,所有拒絕她的同事就準時收工,而我卻是最後一個走。
我跟自己說,其實最後一個走又沒有什麼大不了,我下班後又不是有什麼事情趕住做。
一位在倫敦工作已經超過7 年的朋友跟我說:
你這樣做就不對了,做壞晒規矩。
我在想怎麼可能呢,我在香港工作一直都是這樣,我以為老闆和同事都覺得我很幫得手。他說:「首先,既然那位同事自己的份內事做唔切,無人幫忙就最好,這樣他只能自己做或告訴老闆,而老闆就會被迫去正視問題所在,無理由有些同事未做晒野就可以準時走,但有些同事做好晒但又無得走。到底是工作分配的問題還是工作能力的問題?」他說得好像有些道理。
他繼續說:「還有,你這樣做,其實很自私。」 下?舉手之勞,想幫下手啫,咁都自私?他說:「你這樣常常扮好人,幫同事執手尾,仲會影響其他同事,搞到佢地好似好唔幫手咁。其實佢地放工後無義務去幫其他同事做事,就算老闆叫佢地做都拒絕,更何況是同級的同事。」原來最自私的人是我自己,想在同事面前建立好人的形象,解決不了問題,卻又影響其他同事。
朋友冷冷的說了一句:「如果你是真的不介意,你就不會跟我呻。自己不想做又要做,其他同事比你誠實多了。」
最後我也學懂了。下班時間,我也只可以避開同事誠懇的眼神,然後狠狠地拋下一句: 「我趕時間,明天再談。」
這就是職場生活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